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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買賣雙方賺20萬人仔差價 生意買賣代理商業務顧問還柙候判

社會事

呃買賣雙方賺20萬人仔差價 生意買賣代理商業務顧問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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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買賣雙方賺20萬人仔差價 生意買賣代理商業務顧問還柙候判

2021年09月17日 18:50 最後更新:18:50

生意買賣代理商業務顧問前年向買家及賣家謊報物業的真正成交價,從中將20萬人民幣差額「落格」,早前被裁定1項欺詐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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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他因為腰椎間盤突出而不能工作,還柙期間已汲取很大教訓,願意交出涉款,望裁判官香淑嫻採納為減刑理由。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還柙。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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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當時為香港生意買賣交易有限公司的業務顧問,負責為準買家和準賣家「牽線」。前年3月中,深圳一家教育中心東主開價20萬人民幣售出物業,並於銷售平台上標價42.8萬元,以預留議價空間。其後買家要求降價,被告在沒有徵詢賣家的情況下自行向對方稱已獲同意把價錢降低至40萬人民幣,期間告知賣家只能取得20萬,沒有透露真正成交價為40萬及自己賺取當中差額。最終交易成交,該買家另需多付4萬元作為交易的服務費,而被告亦向公司「抽佣」逾8萬港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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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被告卓日朗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即向李梓瑜偽稱楊文達對一間名為「劍橋演藝英語」的教育中心所接受的出售代價為人民幣40萬元,向楊偽稱李對該教育中心所提出的購入代價為人民幣20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李向香港生意買賣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40萬元;及楊接受人民幣20萬元為所議定的代價,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導致李及/或楊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資料圖片

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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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隱瞞欠債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4年04月03日 18:00 最後更新:18:18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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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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