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1至8月共查處相關問題411個,處分298人,移送檢察機關44人。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9月16日,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三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時任棠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會監事長鍾志佳利用分管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棠下街環衛站收費員梁啟明利用「現金支出證明單」入賬的管理漏洞,將棠下股份合作經濟聯社繳納的595.95萬元環境衛生服務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據為己有。其中,鍾志佳分得150萬元,梁啟明分得445.95萬元。今年1月,鍾志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與梁啟明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典型案例二:2018年上半年,時任花東鎮九一村黨總支部委員、村委委員王志煥在山墳遷移補償工作中,利用負責清點核實山墳的職務便利,假借其親戚名義虛報騙取遷墳補償款11.9萬元,夥同他人採取虛構山墳業主、重複上報和虛報山墳數量的方式騙取遷墳補償款173.75萬元。今年4月,王志煥因上述問題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典型案例三:2020年4月,良口鎮北溪村委協助良口鎮政府開展河道疏浚工程,告示全體村民無償提供施工走廊。時任北溪村委會主任鍾天全以家族河道沿岸竹子被砍等為借口,收受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2.3萬元「補償款」。同年11月,鍾天全因上述問題和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指出,三起典型問題均發生在農村基層,有的喪失理想信念向公款公物伸黑手,侵佔集體利益;有的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罔顧群眾利益;有的吃拿卡要,想方設法撈取好處費,嚴重背離黨的初心使命,損害黨群幹群關係,必須嚴肅查處,以儆效尤。廣大黨員幹部要汲取教訓、深刻反思、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