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式向立法會提交《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修正案,劏房租管的加租上限降至10%。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鄭泳舜表示,立法會審議工作已完結,期望下月13日大會恢復二讀時順利獲通過,新法例將於刊憲3個月後實施。
鄭泳舜表示,該黨期望政府在法案通過後加強宣傳,讓劏房業主與租客了解法例下自己的權益;當局亦應交代執行法例細節,並持續監察法例落實情況,如遇到實際問題要適時調節,包括作出修訂。
鄭泳舜又要求當局,在實施《條例》後盡快收集數據,研究如何落實起始租金。
政事
政府正式向立法會提交《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修正案,劏房租管的加租上限降至10%。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鄭泳舜表示,立法會審議工作已完結,期望下月13日大會恢復二讀時順利獲通過,新法例將於刊憲3個月後實施。
鄭泳舜表示,該黨期望政府在法案通過後加強宣傳,讓劏房業主與租客了解法例下自己的權益;當局亦應交代執行法例細節,並持續監察法例落實情況,如遇到實際問題要適時調節,包括作出修訂。
鄭泳舜又要求當局,在實施《條例》後盡快收集數據,研究如何落實起始租金。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