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港交所就SPAC諮詢 最少集資10億

錢財事

港交所就SPAC諮詢 最少集資10億
錢財事

錢財事

港交所就SPAC諮詢 最少集資10億

2021年09月18日 04:30 最後更新:04:51

  (星島日報報道)市場期待已久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開始徵詢市場意見。據諮詢文件,港交所(388)建議僅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最低集資規模設為10億元;合併周期為24至36個月。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指出,SPAC將不會成為本港的主流上市模式,而是對傳統IPO的補充,料將吸引亞太區內的前期公司參與其中。諮詢期至下月30日結束。


  本港引入SPAC的諮詢意見出爐,如早前市傳所言,港交所創新性地建議SPAC僅限專業投資者入場,即擁有800萬元投資組合的投資者。同時,SPAC需將股份及權證分發予至少75名專業投資者,當中須有30名為機構專業投資者。不過,待SPAC成功與收購對象合併,股份便可供一般投資者買賣。


  市場憂慮對散戶買賣SPAC「亮紅燈」或影響交投,從而降低對發起人的吸引力。陳翊庭回應指,港交所作前期諮詢時獲悉,海外市場的SPAC在IPO時甚少有散戶參與,而焦點主要在機構投資者上。加上SPAC本身存在一定風險,為避免過分投資炒作,故採用審慎做法,先對專業投資者放行。


  陳翊庭又指,交易所沒有「水晶球」,難以估算推出後將有多少新股以SPAC機制上市。但可分享的是,目前美國市場至少有25隻SPAC是由亞洲投資者發起,共集資約40億美元(約312億港元);而近三年內,也有至少12家中港背景的公司與SPAC完成合併上市,市值合共達260億美元(約2028億港元)。


  同時,港交所提議SPAC IPO時最低集資門檻為10億元。參考國際上其他市場,美國納斯達克或紐交所的最低市值要求各為3.88億和5.83億港元;英國正諮詢降低至11億港元;而新交所近期則腰斬至8.69億港元。


  市場人士表示,本港對SPAC上市門檻與國際做法相若,但要求對比美國仍較高,推出初期難吸引更多發起人參與,又料屆時或會有「國家隊」先行出擊。另一方面,惠峰國際發展董事張玉峰認為門檻合理,能保障公司的未來估值,避免有資金惡意推高公司股價,及有效防止SPAC泡沫化。


  值得關注的是,當前美國SPAC向證交會(SEC)提交前瞻性信息的披露,例如財務預測,無論最終數據準確與否,都可受到免責保護,出現監管漏洞。為堵塞此問題,陳翊庭表示,若本港SPAC在合併期間需要為投資者提供前瞻性信息,必須滿足上市規則要求的披露條件,例如需要保薦人和會計師表達意見。


  此外,市場尤其關注本港引入SPAC,會否與監管機構打擊啤殼的理念相違背。陳翊庭解釋,引入SPAC是希望豐富上市渠道,同現時交易所的反向收購條例完全脗合。同時,交易所在設計SPAC框架時,亦對市值、發起人背景、贖回權等作出要求,令SPAC合併的公司符合港交所所有上市標準,故上述行之有效的做法,與打擊殼股的行為可並行。


  在美國市場,SPAC發起人良莠不齊,投資知識薄弱的體育明星、樂壇大佬都爭搶搭乘SPAC這架快車,增加市場風險。有鑑於此,港交所(388)是次引入SPAC時提議,必須有至少一名發起人持有證監會發出的6(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或9號(提供資產管理)牌照,以及至少持有10%的發起人股份。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本港持有證監發出的6及/或9號牌照的人士數量不少,同時根據以往經驗,每位市場人士手頭上可同時發起多隻SPAC,所以並不擔心這會限制SPAC市場的發展。她續指,雖然SPAC不會成為主流,而是對傳統IPO的互補,但交易所亦不希望沒有香港本土經驗的發起人參與SPAC項目。


  同時,交易所又要求這位持牌的發起人需作出一定的投資,具體來說是佔發起人股份的一成。陳翊庭相信,要求其參與一定的投資,可避免SPAC隨便找一個有牌照的市場人士掛名,而非引入真正了解該項目的負責人,一定程度上防止「掛羊頭賣狗肉」情況的發生。


  有熟悉美國SPAC運作,有意日後赴港發起SPAC的保薦人大喊「冇得玩」,惟惠峰國際發展董事張玉峰則表示,此舉是好事,發起人對SPAC的可靠性有重要參考價值,因此對其資格有所監管,及其投資金額、股權分布、留任年期等有所限制,讓其責任更重,為有效的保障投資者的手法。

往下看更多文章

港交所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 今年底生效

2023年06月30日 19:52 最後更新:19:58

港交所(388)表示,落實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將於今年12月31日起生效。

港交所就建議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其他《上市規則》修訂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稱共收到63份來自廣泛界別的非重複回應意見。所有建議均獲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港交所將採納諮詢文件中的所有建議並稍作調整。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港交所致力在業務營運的不同層面上實現可持續發展。港交所樂見今次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的諮詢廣獲市場支持,並落實全部建議。《上市規則》的新修訂將推動大幅減少用紙,同時提升其監管流程的效率,令發行人、投資者和其他參與者之間的溝通更便利和現代化。

她續稱,是次對上市機制的提升是港交所推動市場數碼化的最新優化措施,實現其連接現在與未來的戰略重點。港交所將繼續推動市場現代化的工作,其中包括現正研究制定的全新招股章程授權及登記程序。

《上市規則》的主要變動包括:減少須呈交的文件數量及強制規定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上市發行人須在適用法律及法規容許的範圍內,透過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及簡化《上市規則》附錄。

大部分經修訂的《上市規則》將於今年12月31日生效。諮詢總結中亦列出其他對《上市規則》的非主要修訂,並將於7月8日生效。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