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稱,會繼續與證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
康宏集團3名前高層及一名證券行經理被控串謀詐騙等,今被判所有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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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發言人指,廉署於2017年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並於同年12月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有關調查採取聯合行動。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4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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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發言人強調,廉署一直致力向商界推廣誠信營商文化,協助上市公司提升企業管治及董事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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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會繼續與證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聯手打擊本港金融市場的貪污及非法活動,維護市場廉潔誠信及公平營商環境,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廉署稱,會繼續與證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聯手打擊本港金融市場的貪污及非法活動。 資料圖片
三名前保險代理虛報10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三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5至3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分別為安盛前分行經理和安盛前保險代理。法官李俊文表示,三名被告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情透露,3名被告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一同串謀詐騙安盛,在10份保單上報稱兩名安盛前保險代理為經辦代理人,詐騙安盛向他們支付佣金及花紅共約9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發現兩人不曾經辦該等保單,所有涉案保單最後亦「斷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