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康宏三前高層詐騙罪成

社會事

康宏三前高層詐騙罪成
社會事

社會事

康宏三前高層詐騙罪成

2021年09月21日 05:30 最後更新:07:34

康宏集團前執行董事及前首席財務總監等三名高層,在六年前康宏發售債券時,表面上委聘鼎成證券公司為配售代理,暗地裏卻交託與其有關連的康宏證券主理,使康宏證券獲共近五千萬元佣金,事件被廉署揭發及起訴。三高層及一證券總經理昨在區域法院被分別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兩罪罪成。暫委法官王興偉指,各被告隱瞞涉案上市公司與康宏證券之間的關連交易,並委聘鼎成用作「隔一隔」的幌子,藉以繞過上市規則內的相關規定,讓康宏證券從中收取巨額佣金。案件押後至下月九日求情,各被告分別准以十至二十萬元現金擔保外出,外加人事擔保、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等條件。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四名被告依次序為四十五歲康宏前執董麥光耀、四十七歲前首席財務總監被告陳麗兒、四十一歲前經理黃淑安及四十九歲鼎成證券總經理李易明,同被控於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至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串謀詐騙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康宏之前名稱,下稱康宏)、其董事局及潛在投資者。麥、陳及黃再被控於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至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串謀詐騙聯交所,即隱瞞康宏證券為實際配售的代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王官於書面裁決理由指,本案有多項證據支持控方說法,例如被告麥光耀在會議中,原本指明康宏證券出任債券配售代理,後來卻改由鼎成證券行出任該職,但同時指明康宏證券仍將出任分配售代理。此外,康宏證券在配售交易中,實際上取得康宏付予鼎成的佣金百分之九十八點五,亦是一個重要指標。而鼎成所謂的職務,沒有一項是康宏證券本身沒有能力處理的,只是安排了鼎成作為掩飾。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王官指麥毫無疑問是清楚知悉康宏證券才是涉案債券的真正配售代理,更是整個安排的始作俑者。麥作為康宏理財執董及集團主席財務總監,以其專業背景,必然知道康宏證券需要就本案關連交易作出披露,但卻沒有在董事會會議、任何公告或年報作出披露,實際上責無旁貸,肯定是蓄意隱瞞。另外,麥由此至終都是屬意由康宏證券負責配售涉案債券,直到發現這樣的安排會構成關連交易時才引入鼎成,以掩飾康宏證券的真正角色。

被告康宏前執董麥光耀。

被告康宏前執董麥光耀。

王官又引述被告陳麗兒及黃淑安於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的WhatsApp對話,提到「The purpose of Gransing(鼎成)is 隔一隔」,即鼎成的作用是將康宏與康宏證券「隔一隔」。基於兩人的對話,可肯定他們在債券正式配售前,已知道聘用鼎成乃為了避免兩家公司的關係曝光。二人知道鼎成只是被用作幌子,並在「半推半就」下參與安排簽訂配售協議,藉以掩飾涉案關連交易。

基於四名被告共同參與隱瞞康宏證券為涉案債券配售的實際配售代理,王官認為他們必然在事先達成協議,之後各人配合行事,包括安排康宏與鼎成訂立四份配售代理協議,及鼎成與康宏證券訂立相關的分配售協議,致使康宏證券從中獲付超過四千九百六十萬元佣金和一百二十萬元額外獎金,終裁定四人所有罪名成立。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六五七——二〇一九。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