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學物理學系助理教授四年前涉嫌為成功申請學術資助,擅自將其電子系統帳戶的權限升級,圖窺看競爭者的計畫書,他否認四項「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教資會時任高級研究主任指,有二十個申請資料被五個不同的帳戶改動,而只有會方高級行政人員有此權限,故判斷有人違規登入。他亦提到,改動有機會影響學術小組對申請書的評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案發時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高級教育研究主任彭藝光就本案供稱,八大院校的教職員每年均可就研究項目向研究資助局申請十至二百萬撥款不等,並須於網站上提交計畫書,其中分為五大科目範疇,即工程、物理科學、生物及醫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及商業研究。彭提到,網站的伺服器安放在教資會位於瑞安中心七樓的辦公室,並同意在技術人員監察下,它理應不會受到干擾。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彭亦指,每名申請人均有一個個人帳戶,需於提交申請書前填上研究主題、所屬院校等資料。部門技術人員於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發現有二十個涉及不同人士的申請資料被五個不同的帳戶改動,例如研究領域、空白鍵被刪去等,遂向彭匯報。彭解釋,申請人直至得悉申請結果前都不能改動資料,只有內部較高級的行政人員有此權限,故判斷有人違規登入,遂報警處理並凍結相關戶口及替其重設密碼。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彭在辯方盤問下同意,他或其他行政人員不會知悉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正確與否,認為這是申請人的責任,但表示可追蹤用戶名稱及資料被修改的日子。惟他不同意本案涉及的所有改動都是「minor」(次要的),假設申請者本身提交的計畫書是屬於某一個特定的學術範疇,卻被修改成另一個迥異的範疇,將有機會影響評核表現,但不會造成會方經濟上的損失。

案中被告馮建雄。

案中被告馮建雄。

四十歲被告馮建雄被控四項「為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他於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未經授權將研究資助局電子系統的一個帳戶從「用戶帳戶」升級為「系統帳戶」,而取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電腦。以及於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期間,目的在於使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三次取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電腦。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 九八三—二〇二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