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時59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25歲男子,懷疑早前於元朗朗日路一更衣室,以手提電話偷拍27歲女同事更衣。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男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被捕,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
社會事
下午3時59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25歲男子,懷疑早前於元朗朗日路一更衣室,以手提電話偷拍27歲女同事更衣。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男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被捕,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
報稱是入境事務主任的37歲男子以手機偷拍對面大廈女住客的祼露照片,被裁定3項窺淫相關罪成,判監6個月。
37歲被告被唐嘉麒控於2021年10月22日,在半山區輝煌臺的寓所,拍攝對面大廈女住戶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並發布相關影像。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成為階下囚已是極大教訓,反思後明白自己的做法錯誤,沒有尊重事主,希望向事主道歉。
案件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說,被告偷拍及發布事主祼照,罔顧事主的權利及尊嚴,香港人口稠密,法庭更應傳達訊息,不可以「樓望樓」暗中偷拍鄰居。裁判官又指出,事主案發時處於家中的私人空間,不應因被告的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在不知情下被偷拍及發布到網上。
鑑於案情嚴重,3罪均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其中4個月分期執行,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