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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發公開信 鄒幸彤籲支聯會勿自行解散

政事

獄中發公開信 鄒幸彤籲支聯會勿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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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發公開信 鄒幸彤籲支聯會勿自行解散

2021年09月23日 21:00 最後更新:21:06

正在服刑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發聲明,指當前社會環境,支聯會主動解散是最好方案,呼籲成員支持。而同樣身處獄中的副主席鄒幸彤,則透過社交網站發信,呼籲支聯會切勿主動自行解散,形容「不可能換到任何『好處』」。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在社交網站中,上載兩封信件,分別是李卓人何俊仁聲明發出之前和之後撰寫。在李卓人何俊仁聲明發出之前所撰的信件中,鄒幸彤舉例教協和民陣情況,指上述兩組織先後宣佈解散,但內地官媒仍指其解散不能逃避「罪責」。

鄒幸彤。

鄒幸彤。

鄒幸彤在信中提到支聯會「五大綱領」,認為「自行解散」必然對運動造成一定挫折,令日後工作更難展開,「我仍期望能夠有機會向世界闡明支聯會的理念,繼續這場已堅持了32年的運動」。

而在李卓人何俊仁聲明發出之後所撰的信件中,鄒幸彤表示仍與李何二人持不同意見,稱看不到主動解散支聯會,對繼續其理念有任何幫助,「政權已經全面亮劍,在這關口才『配合』其行動,不可能換到任何『好處』。」 

何俊仁與李卓人,資料圖片

何俊仁與李卓人,資料圖片

鄒幸彤又指出,自行解散會立即且不可逆地,令支聯會失去聲音及話語權,斷絕以支聯會之名繼續抗爭的任何可能,「可惜我無法親自出席會員大會,但個人仍希望給大家多一個可能:請反對解散議案,給支聯會一個機會繼續走下去。」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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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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