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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承建商超低價搶標 四折奪政府工程

星島日報

獨家|承建商超低價搶標 四折奪政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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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承建商超低價搶標 四折奪政府工程

2021年09月24日 03:00 最後更新:06:51

  (星島日報報道)隨着立法會近期連批多個大型工程項目,不同基建將接連上馬,被工程界形容為「黃金十年」。惟本報綜合多方消息指,因應近年參與競投的承建商增加,競爭較以往更為激烈,過去半年再有不少承建商降低利潤,大減工程項目的入標價「搶標」,致近月多個政府工程項目紛以「異常低價」批出,部分標價僅為政府預算的四至六成;消息指,「龍頭」承建商普遍未有跟隨相關風氣,致過去半年規模最大的五家承建商均未獲批政府工程。據了解,情況引起個別專業學會的高度關注,早前已致函發展局促設法糾正,而發展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若局方認為標價過低,可按招標條款不接納其標書。
  本報翻查立法會文件,亦發現近月出現不少低價中標項目,包括去年批出的上水及粉嶺東江水水管P4改善工程,政府預留的合約價格為十億六千多萬元,最終以四億三千多萬元批出,中標價為政府預留價格的四成多;另外,葵青、荃灣及離島綠化工程,政府預留的合約價格為一億七千多萬元,最終以九千八百萬元批出,中標價為政府預留價格的五成多(見表)。
  政府未來有大量工程項目「登場」,據業內人士分析,未來的工程項目當中,約七成為公營發展項目,其餘三成為私營工程。據業界指出,政府若需推出工程項目,均會以公開招標形式邀請業界參與競投,並一般會分為兩部分評核,包括技術條款評核,以及標價方面考慮。
  惟本報綜合多名工程界人士提供資料,留意到近年參與競投的承建商增加,競爭較以往更為激烈,過去半年不少承建商更相繼減低利潤,大減工程項目的入標價「搶標」,致近月政府的工程項目紛以「異常低價」批出,部分標價僅為政府預算的四至六成。據業內人士稱,過往承建商競投政府項目時,普遍最少以賺取一成利潤為目標,惟現時部分承建商競投工程項目時,出價僅以賺取百分之一的利潤作為目標。消息人士說:「立法會近年受拉布影響時,工程項目大減,低價中標情況也曾經出現,但想不到當現在工程量已重新增加時,也再次出現這種情況,情況甚為異常。」
  發展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工務工程的評標分兩個部分,首先會評核投標者的技術能力及表現,繼而會考慮其標價。該兩部分經綜合計算後,總得分最高的標書會被推薦接納。惟發展局稱,若中標者的標價過低,有機會導致違約或其他風險,因此在現行的評標機制下,局方會審視最高得分投標者的財務能力及標價是否合理;若認為標價過低,可按招標條款不接納其標書。以上的評標機制既符合公共理財原則,亦有助局方選出有能力的承建商按合約要求完成工程。
  不過,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承建商出價是否「不合理地低」,實際上是難有一個準則參考,因此過往政府內部亦一直極少以此而不接納其標書。據了解,過去也曾有個別項目被視為「異常低標」,但個案需要交由財經及庫務局進一步研究,令程序變得更加複雜。
  發展局提供資料顯示,單以今年第一季來說,撇除定期合約和一些在申請撥款前已知回標價的項目外,價值在三千萬元以上的主要基本工程計畫合約的平均中標價,約為其工程計畫核准預算費中預算款項的八成七。
  承建商為政府轄下公務工程定下的標價,由多個細項的出價合計而成。據悉,政府內部為了防止標價過低,曾經亦想過方法應對,過往有部分工程項目,於個別較為重要的細項,設定最低的標價,以防承建商超低價入標。惟最終部分承建商,雖在相關細項跟隨指示以市價競投,惟在其他沒有設限的細項,出價卻不合理地低,致最後整份標書仍以低市價批出。
  香港建築業物料聯會行政總裁甯漢崇指出,對於有關情況感到憂慮,冀政府衡量標價時可「切頭切尾」,刪去最高及最低的標價,不作考慮,以避免承建商超低價入標。香港建造商會行政總裁謝子華指出,承建商對於項目的出價為商業決定,反映相關項目的市場價格,惟一旦出價過低,在進行工程時將面臨蝕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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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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