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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請 保釋及放寬報道限制遭法官拒絕

政事

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請  保釋及放寬報道限制遭法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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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請 保釋及放寬報道限制遭法官拒絕

2021年09月24日 16:50 最後更新:17:01

警方早前致函支聯會,質疑組織是外國代理人,要求交出相關資料遭拒絕,副主席鄒幸彤其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申請保釋及放寬2案的保釋法律程序報導限制(《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她的8天保釋覆核將於本月30日進行。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資料圖片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資料圖片

首項控罪指,鄒幸彤與李卓人及何俊仁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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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項控罪指,鄒幸彤與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於今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鄒幸彤的8天保釋覆核將於本月30日進行。資料圖片

鄒幸彤的8天保釋覆核將於本月30日進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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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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