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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請 保釋及放寬報道限制遭法官拒絕

政事

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請  保釋及放寬報道限制遭法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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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請 保釋及放寬報道限制遭法官拒絕

2021年09月24日 16:50 最後更新:17:01

警方早前致函支聯會,質疑組織是外國代理人,要求交出相關資料遭拒絕,副主席鄒幸彤其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申請保釋及放寬2案的保釋法律程序報導限制(《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她的8天保釋覆核將於本月30日進行。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資料圖片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資料圖片

首項控罪指,鄒幸彤與李卓人及何俊仁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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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項控罪指,鄒幸彤與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於今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鄒幸彤的8天保釋覆核將於本月30日進行。資料圖片

鄒幸彤的8天保釋覆核將於本月30日進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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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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