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記者從廣東省醫保局獲悉,廣東省決定首年採購周期從2021年10月9日零時起執行第五批集中採購中選結果及配套政策。
9月22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佈,其中提出,結合廣東省實際,為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落地實施工作,廣東省決定首年採購周期從2021年10月9日零時起執行第五批集中採購中選結果及配套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前及時做好醫保基金預付,醫保支付系統調整(醫保支付標準另行發文),開展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培訓,加強中選藥品使用情況和合同履約情況的監測,保證使用、確保質量、保障供應、保證回款,確保第五批集中採購政策落實。
據南都記者了解,第五批國家集采中選結果於今年6月28日公佈,61種擬採購藥品採購成功,共148家企業的251個產品獲得中選。第五批國家集采涉及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等常見病、慢性病用藥,以及肺癌、乳腺癌、結直腸癌等重大疾病領域用藥共計61種藥品,超過一半為注射劑品種,平均降價56%。
《通知》附上了第五批61個國家藥品集中採購(廣東)中選結果表、中選後供應品種清單、首年約定採購量。
《通知》所附第五批61個國家藥品集中採購(廣東)中選後供應品種清單。表格來自廣東省醫保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