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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事件回顧 回國機上感言: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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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事件回顧 回國機上感言: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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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事件回顧 回國機上感言: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

2021年09月25日 14:22 最後更新:14:27

当地时间24日,孟晚舟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准备乘坐包机回,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相关人员到机场为孟晚舟送行。被加拿大「軟禁」3年後終獲自由,隨即乘中國政府包機回國。

孟晚舟其後在機上發布感言,強調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

全文如下:

舷窗外一片漆黑,機翼上的航行燈閃爍不停,在寂靜的夜空中,這些許的微光顯得格外溫暖。

此刻,我正飛越北極上空,向著家的方向前行,馬上就要投入偉大祖國母親的懷抱,闊別三年的祖國已在天涯咫尺。近鄉情更怯,不覺間淚水已模糊了雙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我們的祖國正在走向繁榮昌盛,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

往事一幕幕閃過,恍若隔世,卻又歷歷在目。過去的1028天,左右踟躇,千頭萬緒難抉擇;過去的1028天,日夜徘徊,縱有萬語難言說;過去的1028天,山重水復,不知歸途在何處。「沒有在深夜痛哭過的人,不足以談人生」一次次墜入深淵,又一次次闖入暗夜,曾讓我輾轉難眠,更讓我刻骨銘心。淚水抱怨化解不了愁苦,傷春悲秋翻越不過泥濘,與其困頓掙扎,不如心向陽光,衝出陰霾。

有些風浪,難免艱險,唯有直面才能揚帆遠航;有些抵達,難免迂迴,歷盡波折終會停泊靠岸。無數次奔跑,無數次跌倒,唯有此次讓我倍感堅強;無數次出發,無數次歸家,唯有此次讓我熱淚盈眶。萬家燈火總有一盞給我溫暖,浩瀚星河總有一予我希望,感動於心,感激於情。

我們祈禱和平,幸運的是,我們生在一個和平的時代;我們崇尚偉大,可貴的是,我們生在一個偉大的國家。成長在改革開放時期的我,親眼目睹、親身經歷了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和中國人民是如此偉大,全體同胞數十年如一日地艱苦奮鬥,讓我們的祖國走向繁榮富強,人民邁向共同富裕,為世界的和平與發展做出巨大的貢獻。

感謝親愛的祖國,感謝黨和政府,正是那一抹絢麗的中國紅,燃起我心中的信念之火,照亮我人生的至暗時刻,引領我回家的漫長路途。感謝親愛的家人們,與我一起經歷風雨,見證歲月,安放我所有的喜樂苦悲。是你們的遙遙相伴,陪我越過層層山丘;是你們的默默守護,帶我跨出叢叢荊棘。感謝親愛的伙伴們,有一種浪漫叫並肩作戰,有一種純粹叫全力以赴,有一種果敢叫奮不顧身,回首此間,滿是靜水流深的情義和雷霆萬鈞的擔當。感謝親愛的同事們,雖然分別已久,你們的真摯鼓勵和持續堅守,讓我們始終風雨同舟,艱難征程波瀾壯闊,赤誠初心歷久彌堅。感謝所有關心我的你和你們,就算素未謀面,你們的濃濃情意、切切問候和深深祝福,如一道彩虹,斑斕了坎坷路途上的一隅天空。

午夜夢迴,最是心底那一輪明月,那一江春水,那一縷鄉愁,亦是我滯留他鄉三年每分每秒的心靈歸宿。秋風掠過,登機前,溫哥華已需寒衣加身。此時,祖國的秋日正是天朗氣清、暖陽和煦,期待一年好景緻,再賞橙黃橘綠時。祝愿祖國母親生日快樂!

回家的路,雖曲折起伏,卻是世間最暖的歸途。

至於孟晚舟事件經歷1028天,是中美、中加關係緊張的一個重要事件,外交部多次批評對於任何肆意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淩行徑,中方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全力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利。

一起回顧事件經過:

2018年8月22日
美國紐約東區法院發佈國際逮捕令,要求逮捕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

2018年11月30日
一名加拿大法官得知孟晚舟將在從香港飛往墨西哥的途中於溫哥華轉機後,發佈逮捕令。

2018年12月1日
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過境期間,被加拿大當局代表美國政府暫時扣留。

2018年12月5日
加拿大發佈孟晚舟被捕的消息。

2018年12月7日
加拿大法院舉行保釋聽證會。

2018年12月11日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表示,對於任何肆意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淩行徑,中方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全力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利,還世間公道正義。

同日
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同日
特朗普向路透社表示,如果介入孟晚舟案有助於達成美中貿易協定,且有利於美國國家安全利益。

2019年1月23日
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稱「孟晚舟有充分理由反對引渡」。隨後,麥家廉應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要求辭職。

2019年1月28日
美國司法部正式起訴華為和孟晚舟,並列出23項罪名。

2019年1月29日
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
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2019年3月3日
孟晚舟已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案件在法庭有三個主要抗辯方向:雙重犯罪、程式濫用、證據充分性。

2019年3月6日
孟晚舟在溫哥華再次出庭,引渡聽證會延期至5月8日。

2019年5月8日
加拿大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並未做出引渡與否決定。

2019年5月13日
華為心聲社區發佈孟晚舟給所有華為人的一封信。信中稱,從未有機會如此緊密地與18.8萬華為人聯接在一起。無論眼下面對多大的困難和壓力,內心都能依然堅定。

2019年6月6日
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進行了討論。

2019年9月23日
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審理。

2020年1月20日
加拿大法院再次就孟晚舟案舉行聽證會。

2020年3月30日
加拿大法官與代表孟晚舟的律師及代表加拿大檢方的律師在溫哥華就孟晚舟向美國引渡案舉行視頻會議,決定延至4月27日舉行另一次案件管理會議。

2020年5月8日
孟晚舟出席引渡聽證會。

2020年5月21日
加拿大法院稱,將在5月27日就中國華為公司高管孟晚舟案的「雙重犯罪」問題作出裁決。

2020年5月27日
雙重犯罪宣判後,焦點集中在程式濫用和證據充分性這兩個抗辯方向上。

2020年7月23日
加拿大法院公開了孟晚舟案關鍵證據,美國起訴孟晚舟犯有「欺詐罪」的關鍵證據存在重大遺漏和誤導。

2020年8月17日
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案舉行庭審,討論涉案證據資訊披露問題。

2020年9月30日
孟晚舟引渡案結束本輪聽證,主審法官沒有就雙方的主張作出裁決。

2020年10月至12月
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11月16日至11月20日、11月23日至11月27日、12月7日至12月11日、12月14日,孟晚舟案再次開庭,法庭對10多名關鍵證人進行質詢,主要內容是加拿大執法機構在逮捕孟晚舟的過程前後存在程式濫用。

2020年12月1日
華為發聲:「華為仍然堅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並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也會得出同樣的結論。鑒於此,華為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正義和自由。」

2020年12月18日
孟晚舟的律師向法庭提交的一份書面檔認為,如果加拿大與美國當局合謀對一個與美國沒有關係的外國公民採取懲罰行動,將違反國際法。

2020年12月23日
法庭將對孟晚舟「引渡案」2021年的審理進行排期,預計法庭審理將持續到2021年5月。

2021年1月29日
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此前向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申請放寬保釋條件的訴求被法庭駁回。

2021年3月
控辯雙方先後圍繞「程式濫用」四項分支以及司法救濟問題進行庭辯。

2021年4月21日
加拿大法院同意將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推遲三個月。

2021年6月29日
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孟晚舟抵達法庭參加聽證。

2021年7月9日
加拿大法官曾拒絕孟晚舟方引入有利於孟晚舟的新證據。

2021年8月4日
孟晚舟引渡案聆訊在加拿大溫哥華再次開庭。孟晚舟一方認為,美國提交給加拿大的引渡內容存在大量不實和誤導資訊。

2021年8月9日
孟晚舟引渡案開庭,法庭就「司法補救措施」進行審理。

2021年8月13日
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做法庭陳述,就之前檢方提出要求引渡的理由回應時指出:孟晚舟在對匯豐說明相關業務時「無虛假陳述」;匯豐銀行並未因孟晚舟相關陳述出現實際損失;孟晚舟相關陳述與匯豐銀行損失風險無因果關係。

2021年8月18日
孟晚舟引渡案結束全部審理。法官決定,10月21日舉行聽證會,商定宣佈判決結果的日期。

2021年8月21日
英媒消息稱,孟晚舟案件的裁決結果將在10月21日出爐。

2021年9月25日
華為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孟晚舟獲釋啟程回國。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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