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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經時事分析】從三大弊病 看香港需要一個怎樣的文化及旅遊局

星島日報

【智經時事分析】從三大弊病  看香港需要一個怎樣的文化及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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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經時事分析】從三大弊病 看香港需要一個怎樣的文化及旅遊局

2021年09月27日 03:00 最後更新:05:02

  據傳媒引述政府消息,指特首有意增設文化及旅遊局。在疫情之下,香港確有必要從管治架構入手,為旅遊業尋求出路。除此以外,現屆政府在餘下任期還可以做些甚麼?
  隨着旅遊日趨普及,旅客對行程的期望和要求改變,「純粹」的觀光旅遊將日漸式微,着重個人化旅遊體驗的特色旅遊將成為趨勢。
  特色旅遊講求靈活及個人化的行程安排,涵蓋生態遊、文化遊、商務遊、健康遊等。其中,社區深度遊的理念是以居民日常生活與在地文化歷史為有生命的展品。可見特色旅遊與地方文化密不可分。而社區深度遊理念能否成功,主要取決於社區網絡是否發展成熟。
  然而,有接受智經研究團隊訪問的人士認為,政府投放的資源側重於宣傳及推廣,未有全面審視香港的旅遊資源,以致部分珍貴、具商業價值的資源未得以善用。面對大環境轉變,香港必須作出適當回應,才能維持旅遊業的競爭力。
  一個地方的旅遊競爭力,與政府的管治能力息息相關。現時,本港旅遊事務的管治架構是由旅遊事務署、旅遊業監管局及旅遊發展局三足鼎立。三個機構分別負責制訂旅遊業發展政策和策略;旅行社、導遊和領隊的發牌和規管事宜;以及宣傳和推廣工作。
  在現行架構下,政府發揮着主導行業發展方向、研究及興建旅遊基建、支援業界,以及旅遊推廣的四大功能。
  弊病一:跨部門協作不奏效 執行時各自為政
  根據智經研究團隊的檢視,過去當局的政策介入,每每能為旅遊業帶來經濟效益,但現有的管理方式仍有至少三大弊病,需要改善。部門之間缺乏協作意識,是其中之一。
  旅遊業牽涉跨局及跨部門協作。政府早年已透過跨部門合作方式處理地區民生議題。惟實際執行時,部門間始終欠缺協作意識。有離島區代表向智經表示,政府雖就大嶼山的旅遊發展進行研究及諮詢,並公布詳細規劃及發展方向,但當一些需要跨部門合作的計畫,卻因為各部門各自為政而難以落實。
  弊病二:旅遊活動欠全面規劃
  第二個旅遊管理的弊病,與活動規劃有關。政府在一三年完成《香港承受及接待旅客能力評估報告》,在結論部分指出旅客不斷增加確實超出了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為此,當局調整內地「個人遊」赴港旅遊簽證政策,以紓緩旅客過多的壓力。
  值得留意的是,旅客愈多,市民對旅客及旅遊業發展的接受程度愈低,直至旅客人次達高峰,市民便愈反感。若要防止同類情況再發生,旅客活動必須有良好的規劃和管理。
  弊病三:政策制訂缺市民參與
  最後是關乎政策制訂的過程。智經回顧多項旅遊業的重大變遷,發現政策的制訂鮮有業界和民間的充分參與。
  有業界接受智經訪問時表示,當局在制訂旅遊業發展策略時,主要諮詢傳統業界,鮮有接觸小型旅行社等其他業界人士,以及個別受旅遊業影響地區的居民。即使旅遊事務署會就個別地區項目諮詢區議會,但溝通模式較為「單向」,而且只限於個別情況,並非定期的互動及交流。
  要去除上述三大弊病,政府有必要改變現有架構,更集中地進行旅遊管理。智經今年七月發布的旅遊業報告,指出未來的旅遊事務,將涵蓋至與其他文化事務重疊,例如博物館管理、藝術發展及資助、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古物遺產保育。
  為配合這個趨勢,政府應整合與旅遊及文化相關的部門機關、旅遊事務署、旅發局及旅監局的職責,同時重組民政事務局的部分職權,成立文化及旅遊局,以全方位推動文化產業及旅遊業發展。
  新增政策局的想法需時研究,但短期內政府仍可從其他方面改善旅遊管治。例如在旅遊事務署下先組成「可持續旅遊專責團隊」,涵蓋多個專業的工程策劃人才,並納入與地區旅遊密切相關的部門人員,按自身部門職能提供意見及動員資源。
  團隊應同時肩負旅遊管理職責,例如協助政府、業界、居民和旅客,掌握地區旅遊項目的發展規模及方向,從而調整各持份者對相關議題的認知和期望,並促成旅客、業界與社區建立長遠關係。
  另外,當局應在制訂政策時,在各區區議會選出旅遊事務專責代表,定期與旅遊事務署會面,並共同規劃、監督地區旅遊項目,同時收集區內居民、業界及其他社區持份者意見,讓地區持份者持續參與決策過程,使公眾的意見得以反映。
  疫情顛覆全球旅遊生態,範式轉移無可避免,要迎合新的旅遊趨勢,當局除了在決策局層面推動發展,還要在制訂政策時增加公眾參與,實踐真正的可持續發展。
  (全文見智經研究中心網頁:www.bauhinia.org)
  智經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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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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