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瑞士周日舉行全國公投,壓倒性支持同性婚姻,將使瑞士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上與大多數西歐國家一致。
  這場公投由反對同性婚姻的陣營發起,以決定瑞士是否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官方結果顯示,贊成票佔百分之六十四點一。目前,同性伴侶在瑞士只能登記註冊伴侶關係。每年,約有七百對同性情侶以這種方式締結官方承認的伴侶關係。登記伴侶關係的人在許多方面享有與已婚人士相同的權利和義務,例如,同性伴侶可以選擇一個共同的姓氏;在租約終止時雙方都受到保護;有權獲得配偶的遺產或退休金的份額。二○一八年起,同性伴侶還可以收養另一方的孩子。
  同性婚姻如果獲得通過,婚後的同性夫婦將能夠共同收養孩子。如果其中一人是外國人,他或她可以受益於更短和費用更少的簡化入籍程序。同性婚姻中的女性夫婦,將有機會獲得精子捐贈。由於瑞士法律禁止匿名捐贈精子,因此孩子在十八歲時就可獲告知捐贈者的身分,兩位女性從孩子出生起都被認可為母親。而如果她們使用國外的精子庫,則只有生母的母親身分被認可。但瑞士與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代孕或卵子捐贈將繼續被禁止。男性夫婦不允許使用代孕母親服務。
  瑞士人口八百五十萬,傳統上是保守國家,一九九○年才讓所有女性有投票權。贊成同性伴侶結婚的人表示,由於需時進行行政及立法程序,仍要多個月後才能讓同性伴侶合法結婚。
  瑞士之聲稱,贊同同性婚姻的人主要是支持對所有夫婦平等對待。支持者還希望為瑞士數千名已生活在兩個母親或兩個父親家庭中的兒童,提供更好的法律保護。反對者則是傳統婚姻的捍衛者,對於女性夫婦獲得醫學輔助生子的機會尤其反感,認為影響兒童的幸福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