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在十月底展開,外界本來預料民主黨會在昨日會員大會中拍板,決定是否派員參選,孰料最終結果是,會員大會授權中委會處理參選問題,如有人報名,就再召開一次特別會員大會決定。雖然結局看似為參選「開綠燈」,但有消息指民主黨故意借程序扼殺黨內有意參選的人士,從而避免直接禁止參選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可能性。
《星島日報》引述民主黨中人透露,在此前仍是補選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為副主席的會員大會中,雖然不是討論民主黨是否參選立法會,但也有相當多黨員發表對參選立法會的看法,當時近乎百分之百的黨員都反對民主黨參選立法會。
報道又指,昨日會員大會發生「出乎意料」的變化,發言的黨員不再是一面倒反對民主黨參選立法會,反而是支持與反對參選的意見勢均力敵。由於會上達不成共識,故授權中委會處理參選問題,制訂提名程序,容許有意參選人士報名。
據知,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在會上提出,報名門檻由獲得至少1個分部、10人提議及和議,增加至5個分部、最少50人支持,才可報名參選。
消息人士更加形容,在黨内絕大部分人均認爲要棄選下,即使「主選派」有意參選,相信能夠通過中委會重新制定的甄選門檻亦不容易,直言「能夠符合條件嘅黨友,除非佢有超能力,可以係好短時間改變好多黨友嘅諗法,否則很難報名」。
對於棄選派「轉軚」的原因,消息人士又透露,有黨員擔心若昨日直接宣佈不派人參選,「無異會送自己一程,給予人家一個動刀的借口」。
有政界中人批評,民主黨的領導層「毫無政治承擔,連決定選舉都要拖拖拉拉」,認為民主黨故意借機制,扼殺黨內有意參選人士,到時可以把責任歸咎於「沒黨員報名參選」。
亦有政圈中人笑言,該黨到現在還爭論拒選會否涉違《港區國安法》,呼籲民主黨要「惡補」相關法律的知識。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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