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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職員起底罪成囚45個月 私隱專員歡迎裁決

政事

入境處職員起底罪成囚45個月 私隱專員歡迎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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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職員起底罪成囚45個月 私隱專員歡迎裁決

2021年09月27日 21:11 最後更新:21:12

一名入境處前文書助理在未獲授權下利用入境處電腦取得政府官員、法官、警員及其家屬等 215 名公職人員的個人資料,然後向社交平台Telegram 的群組管理員提供有關資料供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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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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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鍾麗玲指出今次是涉及「起底」的案件中判刑最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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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行為可以帶來非常嚴重的法律後果,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她再次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鍾麗玲指出今次是涉及「起底」的案件中判刑最重的案件。資料圖片

鍾麗玲指出今次是涉及「起底」的案件中判刑最重的案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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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22歲女 涉因感情糾紛網上「起底」前男友個人資訊

2024年04月12日 13:38 最後更新:14:30

私隱專員公署12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2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2023年12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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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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