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控告她涉嫌從一名下屬收受賄款5萬元,以就一宗物業交易協助對方。獲准保釋,以待星期四(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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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有關地產代理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楊嘉麗,45歲,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高級分行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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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9月1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一名屬下地產代理接受5萬元,作為在一宗西貢私人住宅物業買賣中,協助該名下屬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調查顯示,中原地產於同日就上述物業交易向該名屬下地產代理支付銷售佣金逾12萬元,並向被告支付主管佣金逾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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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