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9月10日宣判,科技物流公司「貨拉拉」女乘客跳車墮亡案涉事司機、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已被羈押半年多的周陽春,得以當庭釋放。其後,周陽春的妻子李某透露,丈夫表示不會上訴,但她準備接丈夫回家後再從長計議。不過,9月27日深夜,有報道指周陽春家屬表示,周陽春對判決不服,已在上訴期內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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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岳麓區法院在9月16日將一審判決書送達至周陽春手上。9月23日,周陽春夫婦向岳麓區法院和長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訴狀,並在9月26日也就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向法院確認是否已經收到其上訴狀。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身亡案司機提出上訴。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身亡案司機提出上訴。

周陽春說:「整個從提出偏航到最後女乘客跳車只有1分鐘,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車的過程,就只有3秒鐘。這麼短的時間,我怎麼預見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麼多。」

周陽春此前坦承,現在對融入社會有一定的顧慮,沒有心情再去從事貨拉拉司機這份工作,對於嚮往的工作,別人也不一定會接受自己。估計只能做回老本行的廚師。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身亡案司機提出上訴。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身亡案司機提出上訴。

周陽春認為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自己不善說話導致。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死亡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案情指,今年2月6日下午3時許,周某春通過貨拉拉平台接到車某莎的搬家訂單,當晚8時38分,周某春與車某莎取得聯繫。跟車途中,車某莎跳車傷重,最後不治死亡。2月2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貨拉拉女乘客跳車身亡案司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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