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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7人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全部不准保釋11.3再訊

政事

光城者案7人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全部不准保釋11.3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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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7人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全部不准保釋11.3再訊

2021年09月29日 18:16 最後更新:18:43

組織「光城者」多名成員早前先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今再有7人涉於本年內多次擺街站派發宣傳單張及發表言論,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的女生。案件下午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其間全部被告不准保釋,還押懲教看管。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申請眾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及押後案件至11月3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並反對7人保釋。眾被告分別由大律師黎家傑、魏俊、莊靜敏、黃纓淇及助理律師陳奕勤等人代表。除第7被告郭文希外,其餘6人今天均有保釋申請。羅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擔保申請,並下令全部被告還押至11月3日再訊。

被告陳右津。

被告陳右津。

4男3女被告依次為16歲中六男生阮嘉謙、20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5歲女生、16歲中四女生梁瀜允、25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6歲中五男生蔣周政儒及18歲中六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蔣周政儒。

蔣周政儒。

控罪指,7人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被告陳右津(左)及蔣周政儒(右)。

被告陳右津(左)及蔣周政儒(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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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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