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工作上「不咬弦」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去年底辭任後,向司法機構申請出任原訟庭法官,卻遭拒絕「坐正」。梁卓然決定私人執業,本報日前提及梁卓然親到位於金鐘海富中心的「貝納祺」大狀辦事處( Bernacchi Chambers )視察,很大機會加盟該Chambers後,有消息再傳出,梁卓然疑不滿個人去向被媒體披露,轉向Liberty Chambers提出加盟要求,由於任何大狀申請加入大狀辦事處,也須經過該辦事處各成員的投票通過,故梁卓然去向仍有待最終「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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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金鐘海富中心第一座的 Liberty Chambers 由已故資深大律師金力生,以及夏偉志(Graham Harris)資深大律師於二〇〇三年創辦成立,至今共有二十六名來自不同範疇的獨立大律師。Liberty Chambers 的「阿頭」為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他於一九九五年私人執業,擅長打刑事案件,他曾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首席檢控官,專責廉署及商業詐騙案件。近年夏偉志在「八一八」流水集會案中,代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前主席何俊仁抗辯及求情。而在前年「十一」集結案,也代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進行求情。

司法機構於本月十三日發出一份內部通告,表示「劈炮」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原定於十月四日獲委任為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一職被取消。通告未有交代詳細理由,僅指出早前司法機構決定梁卓然出任「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至明年三月底的決定已遭撤回,有關決定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拍板。司法機構回覆查詢表示,「司法機構不評論個別司法任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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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卓然近年親自處理的案件,包括「七警案」及「佔中九子案」。梁於九二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九五年加入政府,九八年成為大律師,一二年晉升為副刑事檢控專員,一五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前刑檢專員楊家雄於離任後,律政司經公開招聘未能在外間覓得合適人選,乃將梁卓然「升正」為刑檢專員。梁的太太同樣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任職。

梁卓然於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傍晚向同袍發出電郵透露離職一事,他在電郵中直言不諱地表明自己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工作上意見不合,一直未能解決,這個情況不利於刑事檢控科的順暢運作,亦非他作為已服務部門二十五年及身為刑事檢控科部門主管所樂見,由其他人選擔任刑事檢控專員,讓新意見及視角帶入刑事檢控科,故決定退位。梁卓然在內部電郵亦透露,對於國安法的案件,他沒有被要求提供協助及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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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同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律政司司長早前收到刑事檢控專員的辭職通知,會按既定程序處理。司長一直以客觀和專業的態度處理律政司的工作,亦尊重同事的意見,但司長認為不適宜、亦不應該公開評論或披露律政司的內部溝通。

梁卓然傳向Liberty Chambers提出加盟要求。

梁卓然傳向Liberty Chambers提出加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