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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案6前高層及旗下3公司涉違國安 還押至10月12日再訊

政事

壹傳媒案6前高層及旗下3公司涉違國安 還押至10月12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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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案6前高層及旗下3公司涉違國安 還押至10月12日再訊

2021年09月30日 16:17 最後更新:16:30

壹傳媒集團及已停刊的《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早前先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人不准保釋,還柙至今逾兩個月。兩案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押後兩案至10月12日再提訊,以待進行轉介至高等法院的交付程序,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眾被告今日均沒有保釋申請,需續還押懲教看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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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等人;辯方則分別由大律師黎家傑、許琪莉、李澍桓等代表;首案中3間被告今無派法律代表出席。羅天瑋表示,控方申請將兩案一同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屆時將進行交付程序,但未有透露會否合併兩案。

張劍虹。資料圖片

張劍虹。資料圖片

首案5名被告依次為59歲張劍虹、47歲羅偉光、《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羅偉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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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案4名被告則為55歲楊清奇、51歲陳沛敏、57歲馮偉光及51歲林文宗,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張劍虹(左)和羅偉光(右)續還柙。 資料圖片

張劍虹(左)和羅偉光(右)續還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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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 逃離香港的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人士

2023年12月29日 22:58 最後更新:23:30

警方表示,近日某些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公然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逃離香港,誠信徹底破產,又指他們非但沒有反省以往對香港和市民所稱造成的傷害,更以所謂受害人身份乞求外國反華勢力援助,行為卑劣可恥,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懲教署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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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根據《香港國安法》,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是國安處的職責之一。國安處一直循不同渠道、方法及人物等收集與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有關的情報,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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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則點名,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指他公然違反監管令,潛逃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署方已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部門依法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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