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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不遵從清拆令拆僭建物 判罰款7.8萬元

社會事

業主不遵從清拆令拆僭建物 判罰款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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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不遵從清拆令拆僭建物 判罰款7.8萬元

2021年10月05日 11:38 最後更新:15:50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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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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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命令涉及一個位於橫跨新界北區丈量約份第51約地段其中兩個分段的違例搭建物,面積約240平方米。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

屋宇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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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9月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7萬8千元。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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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檢討《建築物條例》 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

2023年11月15日 13:52 最後更新:14:30

政府表示將檢討《建築物條例》並提出修訂建議,以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以加強保障建築工程安全。

修訂建議包括簡化轉介予紀律委員會的程序、研究同步進行檢控和紀律處分的可行性、亦會考慮提高紀律處分罰則,例如停牌期限、罰款水平以及譴責條款等。

就私人發展項目,屋宇署去年底調整程序,如果註冊承建商涉及建築工程有關的致命事故,即使未被定罪,其註冊續期的申請亦會轉交予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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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一直有就「認可名冊」內的承建商作出規管,如果相關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不論刑事檢控完結與否,局方會及早採取行動,包括暫停投標資格或從「認可名冊」中除名。在工務工程招標制度方面,有關部門除了考慮標價外,工地安全是重要的考慮因素,有關評分可佔整體技術評分約三成。發展局本月亦引入新評審標書機制,如果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即使並非發生在工務工程工地,其工地安全的相關技術評分將會被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