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草擬修例取消強積金對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強調,取消強積金對沖不會有追溯期,提醒僱主若於法例修訂生效前遣散員工,不會帶來任何利益,反而可能會增加日後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政府期望在本屆政府任內完成有關立法工作。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羅致光在網誌解釋,修例後新聘用的員工,累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權益,全數不可被對沖,認為當取消對沖的法例修訂生效後,僱主將有更大誘因保留現有員工,減低日後可能要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特別是較年長及深年資的員工。他不排除有個別僱主不明白有關道理,誤信謠傳和誤解在法例修訂生效前解僱員工,政府有責任盡力及重複不斷解說。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他重申,取消對沖方案並沒有改變,有關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亦已接近完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施政報告》提出的,只是優化在取消「對沖」後協助僱主適應政策改變的一個資助計畫。取消「對沖」的方案並沒有改變,有關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亦已接近完成。將於明年1月待新一屆立法會成立後,盡快提交取消強積金對沖的相關法案,希望在本屆政府任內完成有關立法工作。

羅致光重申政府對取消對沖方案並沒有改變。

羅致光重申政府對取消對沖方案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