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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銀行分析員認非法集結 稱帶噴火槍BBQ

政事

大三罷事件銀行分析員認非法集結 稱帶噴火槍B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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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銀行分析員認非法集結 稱帶噴火槍BBQ

2021年10月11日 17:14 最後更新:18:35

前年11月13日有示威者發起「三罷」行動,當日中環有示威者響應「和你Lunch」集結,多人被捕,其中2人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23歲水果店店員承認暴動罪,32歲銀行分析員承認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法官練錦鴻裁定兩被告罪成,分別判水果店店員及銀行分析員監禁40個月及9個月。

法官練錦鴻聽畢求情後,押後案件至下午判刑。資料圖片

法官練錦鴻聽畢求情後,押後案件至下午判刑。資料圖片

被告分別為麥宏基(23歲)及黃天樂(32歲)。麥承認於前年11月13日被控在中環干諾道中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另一項非法集結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則獲法庭存檔。黃則承認於同日在中環畢打街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原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獲法庭存檔。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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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當日有人應號召於中區「和你lunch」,約300名示威者於畢打街聚集,部分人穿著黑衫及上班裝束,並築起傘陣、擲磚及以竹枝堵路。控方庭上播放數段片段,包括CCTV片段、電視台及網媒的直播片段。顯示身穿黑衣的麥在畢打街以身阻擋消防車,另在干諾道中的天橋上,向橋下的馬路掟磚,當時橋下偶有車輛駛經。其中一輛警車被擊中受損毁,擋風玻璃爆裂,車身損壞。黃則穿著休閒服裝,身處中環畢打街的非法集結,並站於傘陣中舉傘。二人其後被捕,麥被搜出面罩、扳手等物品,黃則被發現攜帶卡式石油氣罐、噴火槍等。

麥的代表律師求情指,麥望法庭批賠償令,且願付1.5萬元作為損毁警車的賠償。現職上環水果店店員的麥被捕時就讀大專,沒有案底。被告生於單親家庭,是家中經濟支柱。另呈上善導會社工所撰求情信指,他輔導時態度正面,表現成熟,已深入反思,望法庭念在被告有悔意,給予量刑折扣。辯方亦指他除警車外,沒有掟中其他車輛,控方亦同意不能確認被告除警車外,有其他目標車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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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練官主動問及黃身上攜帶的噴火槍的用意,辯方解釋被告用作BBQ工具,練官聞言即笑問「噴火槍於BBQ用?」代表黃的辯方律師又援引2017年黃之峰、周庭及林朗彥3人包圍警總非法集結一案,各被告被判囚6至8個月。而相較本案的暴力程度和規模,案發時雖有人堵路及掟石頭,但被告僅參與集結,即在傘陣舉傘,沒有領導和煽動行為。辯方認為本案的情節比黃之峰一案低,加上被告認罪,建議法庭採納6個月為量刑起點。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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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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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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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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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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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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