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女教師疑因不滿菲傭工作表現,涉逼使對方吃下含有洗潔精的粥,又借疫情不讓她外出。女教師否認襲擊、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及刑事恐嚇等共六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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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供稱,她和被告關係初時「OK」,惟當自己忘記工作指示時,對方便會扯她頭髮,聽到嬰兒哭鬧又會責怪她不懂照顧嬰兒再施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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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PALES Eden Gumba供稱,她於去年三月起受僱於被告,每日由清晨五時三十分工作至午夜十二時,平日負責清潔家居、煮飯及照顧被告五歲兒子和五個月大的嬰兒,午夜後才獲准使用手機。首次襲擊發生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被告發現她忘記清潔嬰兒玩具後大怒,扯她頭髮令其撞到廚房牆壁,頭部因而有一處腫脹。

隨後嬰兒哭鬧,被告再斥事主不懂照顧,強逼吃下含有洗潔精的粥,她當時因害怕丟掉工作遂遵從,事後喝了三杯水清潔喉嚨。另外,被告亦曾罵她懶及「蠢材」、掌摑她十五巴,以鑊鏟打其肚部和大腿,又伸手入她衣服內,從她背部下腰位置起向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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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歲被告麥佩珊,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三項襲擊至造成身體傷害罪,發生於去年十月至本年五月在其荃灣住所襲擊事主PALES Eden Gumba。她另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於本年二月強迫女事主服用洗潔清,意圖使女事主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及一項刑恐嚇罪,指她於本年五月二十九日,威脅女事主會使其人身及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女事主受驚。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 二五八九——二〇二一。

中學女教師涉共六罪受審。

中學女教師涉共六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