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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清洪:遺憾23條未能立法 《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

政事

大狀清洪:遺憾23條未能立法 《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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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清洪:遺憾23條未能立法 《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

2021年10月12日 16:46 最後更新:16:47

有「金牙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早前應邀到香港外國記者會 (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進行演講,以「結束動盪時代及開啟新時代」為題分享他對《港區國安法》的看法。清洪認為爲了恢復法律和秩序,實現《港區國安法》是勢在必行,否則情況走進死胡同時,便有可能迫使政府引用基本法第18條,即如香港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時,中央便可在香港實施中國法律,暫停或廢除一國兩制。清洪亦就2003年23條未能立法一事感到十分失望及遺憾,因為他認為如23條一早已立法,中央便毫無必要實施《港區國安法》。清洪亦衷心希望香港不會重蹈覆轍,希望香港政府早日制定第23條,否則中央政府日後可能會再次作出干預。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右);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Keith Richburg (右二 );資深大律師清洪(右三);香港外國記者會成會員liu kin ming (左一)。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右);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Keith Richburg (右二 );資深大律師清洪(右三);香港外國記者會成會員liu kin ming (左一)。

清洪指出,《港區國安法》存在政治阻力,亦有人極力反對,但所有主權國家均有自己一套保護自身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每個司法管轄區亦以自己一套的方式,在國家安全和市民自由之間都取得的平衡。即使是自由民主的西方國家,亦制定了既繁瑣又專制的國安法,就如英國在所有殖民地均制定了非常嚴格的國內安全法,美國在9·11恐襲事件發生後亦大幅擴大了其國安法的範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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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6月通過《港區國安法》,《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正式生效。清洪指《港區國安法》比起2003所撤回的23條立法草案更為繁瑣,所涉的權力亦比當年更大。清洪舉例指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作出很大的讓步,在法案中撤銷警察在緊急調查時毋須法庭手令的一項,但現時《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中,指明在特殊情況下,警方在授權後毋須手令便可進入有關地方蒐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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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兩罪為例,2003所撤回的23條立法草案指,兩罪需證明使用武力或嚴重犯罪手段才可定罪,但《港區國安法》第20及22條則只需控方證明行為「是否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便可定罪。而且23條立法草案只是主要限制中國人,但《港區國安法》則是無邊無際地限制任何人,不受國籍或犯罪場所的限制。

資深大律師清洪。

資深大律師清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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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04月21日 00:00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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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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