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今日(12日)下午約1時30分展開行動,突擊巡查區內多間食肆及娛樂場所,以確保有關處所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應課稅品 (酒類)規例》。
沙田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突擊巡查區內多間食肆。 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發現兩間食肆及一間娛樂場所負責人懷疑沒有確保場內顧客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將向年齡介乎33至41歲的1男2女負責人發出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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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共13名男顧客及5名女顧客,年齡介乎18至85歲,涉嫌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食肆及娛樂場所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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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沙田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突擊巡查區內多間食肆。 警方圖片
29歲前外判測試男工程師在2021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經審訊後,他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成,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及顯示被告有悔意。裁判官王證瑜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文劍偉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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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經審訊被定罪後,一度還柙候判。惟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亦認為他有悔意,而被告還柙14天已初嘗牢獄之苦,明白自由可貴。被告亦在求情信中承認自己鹵莽愚昧,一時想錯,因擔心私隱而使用虛假應用程式,造成防疫漏洞,承諾今後不再做出違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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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惟接納報告和被告求情信顯示其悔意,被告亦在信中承認犯罪屬自私之舉、日後引以為戒,於是押後判刑及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