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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未移走 港大:仍徵詢法律意見

政事

「國殤之柱」未移走 港大:仍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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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未移走 港大:仍徵詢法律意見

2021年10月13日 19:04 最後更新:19:05

港大日前去信支聯會,要求於下午5時前移走校園內紀念「六四」事件、由學生會及支聯會管理的「國殤之柱」。在期限屆滿後,校方暫有進一步行動。港大回覆查詢時表示,仍就事件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

戴希立下午曾到場了解。

戴希立下午曾到場了解。

在有關期限屆滿後,「國殤之柱」仍放置在校園內,校方安排保安員到場,但暫未見有進一步行動。下午5時許,現場约有30名同學及大批記者。呂同學在受訪時表示,校方不再容忍學生在校內表達政治聲音,認為學生現時有言論限制。他又指,到場的學生沒有任何計劃,只打算在場視察校方有何舉動。

呂同學。

呂同學。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戴希立下午亦曾到場。他表示,自己居住在附近,在途經現場時到場了解情況。被問到相關行為是否違法,他指,若校方不同意則屬違法,並認為事件應留待律師處理。他又指,支聯會已表明「國殤之柱」的擁有人是創作者高志活,並認為交由對方處理。他形容,情況如「將物件放在別人的地方」,認為應交由法律處理事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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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在限期前回信港大,指高志活近日已發聲明澄清仍為「國殤之柱」的擁有人,並已委託律師跟進有關事件,認為港大校方直接接洽高志活的代表律師較合適。雕塑創作人高志活則指,已成功在港委聘律師,昨日早上已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召開聆訊。

在期限屆滿後,「國殤之柱」仍放置在校園內。

在期限屆滿後,「國殤之柱」仍放置在校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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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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