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逃亡美國被羈押近十三年、遭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的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昨天在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貪污、挪用公款等數罪並罰,將其判刑十三年,並科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許超凡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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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超凡涉貪污、挪用公款案,本月二十五日在江門開審。控罪指許超凡涉貪污、挪用公款總計約二十億港幣。許超凡於二〇〇一年外逃美國,二〇一八年七月美國將其驅逐出境,他「自願返回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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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許超凡一九九三年起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貪污公款美元六千二百萬(約四點八億港元)、港元一點二九億;挪用公款人民幣三點五六億、港元二千萬元、美元一點二四億(約十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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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許超凡沉迷於賭博,曾在澳門豪賭四小時輸了六千多萬元人民幣。二〇〇一年許超凡外逃美國時,其同夥許國俊、余振東也逃亡美國,三人在美國也到賭場豪賭,企圖通過賭博洗錢。三人之後陸續在美國被捕,其中余振東二〇〇四年自願遣返中國,判刑十二年。許國俊二〇〇九年在美國因洗錢罪被判刑二十二年。

許超凡二月受審。

許超凡二月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