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馬鞍山中學中六學生前年在學校管有爆炸品,校方事後報案。他否認兩項管有爆炸品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郭啟安指,被告或因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而犯案,並在散庭前寄語他在中心內爭取好表現,「乖乖地」和「諗吓你媽咪」,不要再犯下愚蠢的行為。

黎文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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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中六生黎文光被控於前年11月27日,在馬鞍山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4粒豌豆大小的粉末,而該些粉末為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黎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以及管有一發空包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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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文光(小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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