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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 涉旺角參與暴動圍毆內地途人 救護員准保釋候訊

政事

大三罷事件 涉旺角參與暴動圍毆內地途人 救護員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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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 涉旺角參與暴動圍毆內地途人 救護員准保釋候訊

2021年10月15日 17:36 最後更新:17:44

前年11月「大三罷」中,多區均有示威衝突,29歲救護員涉嫌在旺角參與暴動及圍毆內地途人,事隔兩年後被警方起訴,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就面對的暴動及有意圖傷人兩罪答辯,本案押後至下月12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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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被告歐陽俊輝於前年11月11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明人士意圖使楊學志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楊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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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大三罷」中,多區有示威衝突。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大三罷」中,多區有示威衝突。 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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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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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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