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1日,多區均有堵路及縱火示威,28歲女社工涉嫌管有一支雷射筆,事隔兩年後被警方正式起訴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本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她獲准以3000元保釋,惟不得離港,須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及不得接觸任何證人。
被告麥籍心被控於前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政事
前年10月1日,多區均有堵路及縱火示威,28歲女社工涉嫌管有一支雷射筆,事隔兩年後被警方正式起訴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本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她獲准以3000元保釋,惟不得離港,須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及不得接觸任何證人。
被告麥籍心被控於前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