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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子違強檢令判囚緩刑 至今192人被定罪

社會事

兩女子違強檢令判囚緩刑 至今192人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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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子違強檢令判囚緩刑 至今192人被定罪

2021年10月15日 20:35 最後更新:20:38

兩名女子因分別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15日)於九龍城及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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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個案涉及一名57歲女子,她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3月兩次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兩項違反第599C章第8(1)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24個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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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37歲女子,她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21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4月1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第599E章第8(1)及8(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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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192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一名37歲女子違反檢疫令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緩刑12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37歲女子違反檢疫令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緩刑12個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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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設施保安及清潔費每月370萬 林健鋒倡空置方艙醫院安置劏房戶 

2024年04月17日 10:52 最後更新:11:55

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討論下年度政府開支預算,議員關注現有防疫抗疫設施的使用。

竹篙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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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說,現時醫衞局、衞生署和醫管局正使用河套區應急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另外北大嶼山感染控制中心及竹篙灣的防疫設施單位,則保留用作防疫抗疫用途,其他社區隔離設施會陸續作後續安排,分階段釋出在原址作其他用途,而在未轉變用途前,衞生署會負責設施的保安及清潔,每月開支約3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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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林健鋒說,現時劏房問題嚴重,建議空置的方艙醫院可轉為安置劏房住戶,議員何敬康就關注啟德社區隔離設施最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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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方艙醫院已交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跨部門處理,包括啟德在內的很多設施,預計會很快轉為非醫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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