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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70傷痕頭重創亡 同居男女認虐待候懲

星島日報

女嬰70傷痕頭重創亡 同居男女認虐待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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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70傷痕頭重創亡 同居男女認虐待候懲

2021年10月16日 03:00 最後更新:05:01

  (星島日報報道)不足兩歲大女嬰Heiley由生母交由育有三名子女的一對同居男女「免費」託管,僅重八公斤的女嬰曾因頑皮、「瀨尿」、多手四圍摸或哭鬧不休時,被保母掌摑多次至嘴裏出血,用藤條打至藤條斷裂,更以鐵製狗鏈綁着腰部讓她獨留在家。女嬰前年突然昏迷送院後證實身亡,死因為頭部重傷,女嬰被發現全身上下共有多達七十處傷痕。該對同居男女昨在高院承認一項虐兒罪,男方起初雖聲稱自己「掂都未掂過」女嬰,但及後承認曾掌摑她多次,從二人的電話語音訊息中可見,男方更曾向女方說:「轉頭你返嚟搞(女嬰),啱啱我差啲就殺咗佢」。辯方昨稱女嬰死因與兩名被告無關,而女嬰死前一天曾仰面朝天跌倒在地,黃崇厚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聽取辯方求情。
三十四歲女被告柯靜雯及三十一歲男被告蕭國偉被控於二○一九年一月至六月二十日期間,在洪水橋田廈路新生村十四號某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二十二個月大的女嬰Heiley。
  二人的承認案情指,Heiley的二十五歲母親育有四名子女,二○一七年出生的Heiley為其幼女,她自二○一八年四月起把Heiley交由兩名被告託管。柯一直要求她支付現金三千元作為託兒費, 但她一直沒有支付,亦漸漸從每日探望Heiley減至每隔數月才探望一次。
  柯被捕時指自己主責照顧Heiley,但從沒虐待過她,蕭則指自己「掂都未掂過」Heiley。二人被捕後分別在錄影會面中指出,柯曾因Heiley尿在地上、多手四圍摸或哭鬧不休時,不能自控地掌摑Heiley,用藤條打Heiley四肢至藤條斷半。
  柯在接送子女放學時不想抱Heiley上街,Heiley在一家大小出街食飯時又不願跟隨,故曾四度以一米長的鐵製狗鏈綁着Heiley腰部不讓她亂走,令Heiley獨留在家近四十五分鐘。蕭指當Heiley頑皮及不認錯時,亦曾多次掌摑Heiley,蕭曾目擊柯掌摑或以藤條打Heiley,但他沒有上前制止,反而看到柯以鐵製狗鏈綁帶Heiley時,認為過於殘忍而勸阻柯但不果。
  蕭稱在Heiley死前一日聽到她發出奇怪的聲音,便帶她入浴室以花灑沖洗Heiley的口腔,柯懷疑Heiley喝粥時被粥內的豬軟骨鯁喉,蕭曾伸手入其口內嘗試找出有甚麼東西令她鯁喉,蕭稱Heiley凌晨時分臉色蒼白,拍背吐痰後便讓柯送Heiley入院求醫。
  警方在二人的電話語音訊息中發現,柯曾投訴蕭打Heiley:「錯X手,重X手,啱啱先搞掂祛瘀,廢X事你又打X到(Heiley)瘀X咗塊面」,蕭亦曾向柯稱:「轉頭你返嚟搞(Heiley),啱啱我差啲就殺咗佢」。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九九——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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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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