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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支持研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星島日報

鄧炳強支持研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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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支持研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2021年10月17日 03:00 最後更新:04:10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認為,公職人員包括警察在執勤時被辱罵,會打擊執法行動,甚至易令市民培養出不守法意識,故支持研究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他又重申,《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時,有必要規管間諜行為,目前是立法的最佳時機。
  警隊的員方協會爭取設立辱警罪、侮辱公職人員罪多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支持研究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鄧炳強解釋:「我們不要只提辱警,其實很多公職人員,包括食環署同事在街上執法都面對很多艱辛,要被辱罵,當然若程度很過分都有現成的罪行,例如阻礙公職人員執法,但程度或需達到很高,但我們看到這些(辱罵)行為,真的打擊了公職人員執法,程度上亦培育出不守法意識,有人會覺得不守法很威,辱罵你也沒有後果,所以我認為真的要想法處理,立法應是其中一個考慮方式。」
  另外,施政報告提出推展《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保安局正研究要涵蓋《香港國安法》未能處理的罪類,包括加入間諜罪。鄧炳強形容,二○一九年本港已出現間諜活動,「在一宗控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十二港人案),兩名被告陳梓華、李宇軒他們在案中認罪,透露的案情,有一名前外國情報人員去了黎智英的報館工作,從而穿針引線,引誘兩名年輕人去外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兩人的角色是甚麼,值得大家想想。」
  他又指,在地緣政治環境下,中美角力不會停止,香港易被利用作為工具危害國家安全,「這威脅不會停止,如果有人認為威脅會停止可能是有些天真。」
  他相信,現時是推行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最佳時機,他明白社會上很多人看法不同,政府會做適當的諮詢,「最主要看立法會是否通過,如果市民有不同看法,會在立法會反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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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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