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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陳同佳服刑後是自由人 要正常生活

政事

鄧炳強:陳同佳服刑後是自由人 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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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陳同佳服刑後是自由人 要正常生活

2021年10月18日 13:19 最後更新:13:33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港涉洗黑錢罪服刑完畢後出獄,日前已離開警方「安全屋」。受害人潘曉穎的媽媽公開邀請陳同佳及保安局長鄧炳強等人,周三早上到政府總部外「面對面問清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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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保安局會否從中協調潘媽媽與陳同佳對話時,鄧炳強表明,保安局在事件上沒有角色,又指陳同佳服刑後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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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陳同佳已就在香港所犯的法例服刑完畢,並指在法例上,對方在香港所涉及的罪行已完結。他又指,香港有不少殺人犯,刑滿出獄後亦要正常生活,而陳同佳在服刑後已是自由人。對於潘曉穎的媽媽希望與陳同佳直接對話,被問到保安局會否從中協調時,他指保安局在這件事上沒有角色,又指一個人是否願意與另一個人會面,在法例上沒有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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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的媽媽今早再度透過網台發放錄音,邀請案件疑犯陳同佳、陳同佳父親、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保安局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及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周三早上11點到政府總部外會面,又指當日會準備電話,讓陳同佳即場打電話投案。管浩鳴已回應不會出席。

鄧炳強指,陳同佳(小圖)在服刑後要正常生活。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陳同佳(小圖)在服刑後要正常生活。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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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 | 條例生效一個月 鄧炳強:香港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2024年04月23日 18:41 最後更新:18:42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至今一個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中新網專訪時表示,很希望邀請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朋友來港,看看實際情況怎麼樣,香港現在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中新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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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自今年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 鄧炳強強調,條例的罪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有更好保障,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新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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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出,從諮詢文件開始,當局已經將每個罪行都列得很清楚。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本地立法,即用普通法的概念去立法。 所以普通法的一些基本原則,例如無罪假定和接受律師的權利,這些普通法中所保障的權利都是有的。

中新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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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條寫得很清楚,一些基本的人權、自由,比如言論自由或者是其他自由,都是得到保障的。 該部法律也與兩大國際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接軌。鄧炳強表示,曾與外國商會面對面解釋法律,直接回答問題,非常有效。 而香港在外地的經貿辦事處,也有向外國商人解釋該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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