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2時,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人民幣7萬餘元。其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違禁成分西布曲明。

據介紹,西布曲明是一種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抑制食慾的藥物,雖有一定減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壓、心率加快等副作用,嚴重時可致人死亡。它的減肥機制是抑制食慾,你不想吃了,同時還加大了你的消耗。兩者結合,就降低了人的體重。西布曲明的風險大於收益,服用它可能會帶來心腦血管還有中樞神經系統不可逆的損傷,還可能導致中風甚至死亡。我國早在2010年就已經宣佈停止國內生產、銷售和使用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葯。但仍有一些不良商家為了利益,在減肥類食品中非法添加。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1年8月13日上午9時30分,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人民幣7萬餘元。期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審中,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及其委託的律師進行辯護,充分行使其相關訴訟權利。

2021年3月,上海警方發佈警情通報,確認郭某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因生產、銷售違禁成分減肥類食品被浦東警方刑事拘留。

浦東警方在行動中查獲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餘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涉案金額達5000萬餘元。

經查,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美美為銷售後,郭美美通過社交平台發佈廣告,並微信銷售減肥糖。郭美美銷售的減肥糖中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7月,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對郭美美等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此前郭美美曾因開設賭場罪,獲刑5年。

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滿釋放,出獄半年便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該公司經營範圍含健康管理、健康諮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銷售自行開發的產品、化妝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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