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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療事故事件 2女事主及死者丈夫入稟索償 賠償金額有爭議押明年再訊

社會事

DR醫療事故事件 2女事主及死者丈夫入稟索償 賠償金額有爭議押明年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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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療事故事件 2女事主及死者丈夫入稟索償 賠償金額有爭議押明年再訊

2021年10月20日 17:58 最後更新:18:10

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發生致命醫療事故,4女顧客接受美容保健療程後造成1死2傷,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員陳冠忠及負責女醫生麥允齡先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3年半到12年。

黃鳳群。資料圖片

黃鳳群。資料圖片

因故傷殘的2名女事主及死者丈夫其後分別入稟高等法院,向3人及3間涉案公司索償,案件今日於原訟庭提訊。被告方律師透露與訟各方不爭議責任誰屬,惟爭議賠償金額,故將索取專家報告評估以協助調解。

王靜波。資料圖片

王靜波。資料圖片

法官吳美玲遂指示與訟各方須於明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報告案件進度,押後案件至明年5月11日再訊。

楊錦開。資料圖片

楊錦開。資料圖片

3案原告分別為雙腳腳趾因案壞死的黃鳳群、切除雙腿的王靜波及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6名被告則分別為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女醫生麥允齡、DR集團旗下的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周向榮持有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黃鳳群(左)、王靜波(中)及楊錦開入稟索償。資料圖片

黃鳳群(左)、王靜波(中)及楊錦開入稟索償。資料圖片

博愛醫院一名59歲女病人活組織樣本與另一名患癌病人樣本混雜,女事主被誤診患有子宮內膜癌,她的子宮、兩邊卵巢及輸卵管被切除,但其後證實她並無患癌。院方表示,翻看化驗室閉路電視和調查後,指事件不涉及打爛樣本瓶,當時亦有用獨立的樣本鉗,但樣本如何被混雜就有待調查。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香港醫務化驗所總會主席李偉振表示,現時樣本瓶一般是用塑膠製造,很少會打爛,樣本瓶標籤脫落導致出錯的機會亦比較小,有機會是在取出樣本放入相關容器的過程中將兩個樣本混雜,需要檢視化驗人員有沒有妥善執行既定流程。

對於醫院決定為病人進行切除子宮手術前,一般會採用「黃金標準」,即醫生根據臨床化驗報告處理病人情況,手術前不會進行覆檢,李偉振認為,如果病人的超聲波等檢查結果與化驗報告不吻合,應該抱著懷疑態度審視化驗報告是否有機會出錯。他說,在進行化驗和得出病理報告的過程中,可以因為不同原因導致出錯,出錯亦並非第一次發生。

林志釉。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志釉。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化驗屬常見程序,醫院閉路電視亦有拍下過程,但院方的解釋「含糊其辭」,未能清楚說明事故成因,包括程序上有無不足、是否涉及人為或機器出錯、有無嚴重犯錯等。

本身是律師的林志釉說,就院方的解釋,可見今次是因為疏忽導致有病人身體受創傷,院方有責任賠償事主,事主亦可向有關監管機構,向涉及人員作出有關專業失德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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