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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慈雲山食肆負責人判囚緩刑

社會事

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慈雲山食肆負責人判囚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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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慈雲山食肆負責人判囚緩刑

2021年10月20日 19:15 最後更新:19:17

​一名食肆持牌人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昨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14天,緩刑18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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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人員早前發現一間位於黃大仙慈雲山慈華里的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遂分別於4月21日及6月18日採取行動,向該食肆持牌人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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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持牌人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書面准許,否則不得在其牌照批准的圖則所劃定的食物業處所的範圍以外的任何地方經營食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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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3個月。

慈華里。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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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北區試行錄像蒐證效果理想 擬擴展至其他地區適用

2024年04月18日 21:42 最後更新:23:40

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為提高蒐集證據的效率,並減低行動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安全風險,在北區試行以錄像蒐證為主導的新執法策略,以有效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由於試行效果理想,署方會考慮在其他地區應用新執法策略。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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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昨晚在上水彩園路近寶石湖邨服務設施大樓一帶採取先導執法行動,以錄像設備蒐集證據為主導,記錄無牌熟食小販的違法行為和資料作為證據一部分,打擊懷疑有組織性的無牌熟食小販活動。自去年至今,該地點共錄得19宗無牌販賣投訴。署方行動中拘捕4人,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4架熟食手推車和其他相關工具,以及即時銷毀約20公斤相關食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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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即使小販離開販賣現場,執法人員仍可根據錄像證據作出拘捕行動,不但可避免在販賣現場發生衝突或混亂場面,亦可減低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風險,提升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的執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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