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鄺神」也跌落神壇 新政制只要堅定愛國者

博客文章

「鄺神」也跌落神壇 新政制只要堅定愛國者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鄺神」也跌落神壇 新政制只要堅定愛國者

2021年10月21日 20:05 最後更新:11:33

民主黨鄺俊宇今日被裁定宣誓無效,失去其元朗區議員的資格,同時五年內無法參與各級選舉。「鄺神」跌落神壇,意味着即使有「超區」票王的身份護體,只要並非堅定的愛國者,都無法在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內生存。

民主黨鄺俊宇出席新界西區議員宣誓儀式。

民主黨鄺俊宇出席新界西區議員宣誓儀式。



回望鄺俊宇14年的代議士生涯,2007年,當時只有24歲的鄺俊宇首戰區議會選舉,在元朗北朗選區擊敗時任朗屏邨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兆基,成功晉身區議會,並三度連任區議員。

更多相片
民主黨鄺俊宇出席新界西區議員宣誓儀式。

民主黨鄺俊宇今日被裁定宣誓無效,失去其元朗區議員的資格,同時五年內無法參與各級選舉。「鄺神」跌落神壇,意味着即使有「超區」票王的身份護體,只要並非堅定的愛國者,都無法在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內生存。

2007年,鄺俊宇參加政壇新秀訓練班。

回望鄺俊宇14年的代議士生涯,2007年,當時只有24歲的鄺俊宇首戰區議會選舉,在元朗北朗選區擊敗時任朗屏邨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兆基,成功晉身區議會,並三度連任區議員。

鄺俊宇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拉票。

曾參與港台「政壇新秀訓練班」的鄺俊宇,當選後出席訓練班「升級班」活動,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活動中大力推銷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職位,呼籲鄺俊宇「好好做」區議員,第二步可加入政府任副局長或政治助理,最終或可成為特首。報道引述鄺俊宇當時禮貌地回應「多謝林局長賞識」。

鄺俊宇獲得49萬票,成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票王」。

鄺俊宇一直是人氣KOL,在年青人中有一定市場。其後代表民主黨,爭奪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超級區議會議席。當時鄺的民調徘徊在「入局」邊緣,被外界看低一線,民主派陣營為其大打告急牌,最終他獲得49萬票,成為當屆立選的「票王」。

鄺俊宇2019年6月12日在立法會外手持大聲公到場聲援示威者。

2019年爆發反修例運動,鄺俊宇多次到示威衝突現場,呼籲示威者「不流血,不受傷,不被捕」。2019年6月11日,警方在金鐘站不斷截查青年,鄺俊宇與多名立法會議員到場關注情況,並在金鐘通宵留守。翌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阻止立法會恢復二讀《逃犯條例》的修訂。鄺俊宇在立法會外手持大聲公到場聲援,一度暈倒在地上。

泛民立法會議員去年宣布總辭。

2019年6月15日,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晚上在金鐘太古廣場墮下身亡。事發前,鄺俊宇在下午收到大量市民求助,他趕到現場,希望與梁凌杰對話,惟遭警方拒絕。最終梁在晚上墮樓身亡,鄺俊宇聞噩耗後,在太古廣場外激動落淚。

2021年6月,鄺俊宇與民主黨參選派區議員經營「新青年事務所」YouTube頻道。

離開立法會後,鄺俊宇於本年6月開設YouTube頻道「新青年事務所」,並與多名黨友拍攝影片上載談及登記消費券、《ViuTV》節目、DSE放榜等非政治性議題。出現在該頻道的黨員多為決定留守的區議員,除梁翊婷及蘇逸恒外,還包括東區周卓奇、觀塘區黎寶桂、油尖旺區曾自鳴等。有民主黨成員推測鄺俊宇「埋班」大搞YouTube頻道,似乎是有意拉攏「參選派」另起爐灶。

2007年,鄺俊宇參加政壇新秀訓練班。

2007年,鄺俊宇參加政壇新秀訓練班。

曾參與港台「政壇新秀訓練班」的鄺俊宇,當選後出席訓練班「升級班」活動,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活動中大力推銷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職位,呼籲鄺俊宇「好好做」區議員,第二步可加入政府任副局長或政治助理,最終或可成為特首。報道引述鄺俊宇當時禮貌地回應「多謝林局長賞識」。

鄺俊宇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拉票。

鄺俊宇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拉票。

鄺俊宇一直是人氣KOL,在年青人中有一定市場。其後代表民主黨,爭奪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超級區議會議席。當時鄺的民調徘徊在「入局」邊緣,被外界看低一線,民主派陣營為其大打告急牌,最終他獲得49萬票,成為當屆立選的「票王」。

鄺俊宇獲得49萬票,成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票王」。

鄺俊宇獲得49萬票,成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票王」。

2019年爆發反修例運動,鄺俊宇多次到示威衝突現場,呼籲示威者「不流血,不受傷,不被捕」。2019年6月11日,警方在金鐘站不斷截查青年,鄺俊宇與多名立法會議員到場關注情況,並在金鐘通宵留守。翌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阻止立法會恢復二讀《逃犯條例》的修訂。鄺俊宇在立法會外手持大聲公到場聲援,一度暈倒在地上。

鄺俊宇2019年6月12日在立法會外手持大聲公到場聲援示威者。

鄺俊宇2019年6月12日在立法會外手持大聲公到場聲援示威者。

2019年6月15日,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晚上在金鐘太古廣場墮下身亡。事發前,鄺俊宇在下午收到大量市民求助,他趕到現場,希望與梁凌杰對話,惟遭警方拒絕。最終梁在晚上墮樓身亡,鄺俊宇聞噩耗後,在太古廣場外激動落淚。

立法會換屆選舉原定去年9月舉行,鄺俊宇欲角逐連任「超區」,並在民主派初選取得26.8萬票,成為票王,惟初選最終被定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鄺今年1月被國安處拘捕,至今仍未被起訴。2021年11月,人大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決定,楊岳橋等4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遭褫奪,鄺俊宇與其他選擇延任的民主派議員最終決定總辭,辭任立法會議員。

泛民立法會議員去年宣布總辭。

泛民立法會議員去年宣布總辭。

離開立法會後,鄺俊宇於本年6月開設YouTube頻道「新青年事務所」,並與多名黨友拍攝影片上載談及登記消費券、《ViuTV》節目、DSE放榜等非政治性議題。出現在該頻道的黨員多為決定留守的區議員,除梁翊婷及蘇逸恒外,還包括東區周卓奇、觀塘區黎寶桂、油尖旺區曾自鳴等。有民主黨成員推測鄺俊宇「埋班」大搞YouTube頻道,似乎是有意拉攏「參選派」另起爐灶。

2021年6月,鄺俊宇與民主黨參選派區議員經營「新青年事務所」YouTube頻道。

2021年6月,鄺俊宇與民主黨參選派區議員經營「新青年事務所」YouTube頻道。

值得留意的是,鄺俊宇身兼愛情小說和散文作家,喜歡使用「逗號」敘事,網民自此以「逗號」稱呼鄺俊宇,而他本人亦借「逗號」形容本港的民主進程,希望能盡力推進本港民主發展。然而,鄺俊宇現在因宣誓無效喪失區議員資格,意味曾是雙料議員的他五年內無法再參選,其代議士之路只能短暫地劃上句號。

有政界中人話,有人曾放風話中央會招攬票王鄺俊宇,以增加新政制的認受性,如今證明放風者只是收到流料,低估了中央清除瘀血的決心,因為完善政制的核心是愛國者治港,要將否定一國的人排除出去。不管是票王,抑或是KOL,只要被認定不愛國,也無法神功護體,照樣被當成瘀血排除在體制之外。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鄺俊宇

往下看更多文章

江樂士:減刑從來不是「自動」 限制提前釋放國安罪犯是合理、不可避免

2024年03月28日 20:11 最後更新:20:25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囚犯獲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違反國安法罪行不獲減刑。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在報章撰文強調,減刑從來都不是自動的,限制提前釋放國安罪犯加強香港保護網,是合理的預防措施。

江樂士同時指出,英國2023年頒布嚴厲的《國家安全法》時同樣承認,如果要確保國家安全,有時就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並批評英國外相卡梅倫高調抨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雙重標準。

 全文如下:

 在獄中表現良好的囚犯可以獲得減刑,減刑幅度可能相當大。一直以來,人們都認為減刑的前景可以激勵囚犯在監禁期間不做出不當行為,而且基本上可以改過自新。然而,減刑從來都不是自動的,前首席大法官貝理士爵士曾說:「他們能否獲得減刑,必然取決於他們今後服刑時的行為」(CACC 535/1970)。

 根據《監獄規則》(第 234A 章)(《規則》)第 69(1)條,實際刑期超過一個月的服刑囚犯可「基於勤奮和行為良好」獲得減刑。但減刑不得超過實際刑期和任何羈押期總和的三分之一。

根據《規則》第 69 條給予減刑由懲教署署長(署長)決定。即使囚犯因勤奮和行為良好而獲得減刑,司徒敬法官也解釋說,「《規則》第 69 條並不賦予囚犯減刑的權利,無論減刑是三分之一還是更少」(CALL 154/1999)。

1996 年頒布的《監管釋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規則》第 69 條產生了影響。在特殊情況下,該條例允許監管釋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在監管下釋放特定類別的囚犯。該條例適用於所有在服刑時年滿21歲或年滿25歲的囚犯,以及正在服6年或以上指定刑期的囚犯,或因表列罪行(如勒索罪、搶劫罪或嚴重入屋犯法罪)而被判處2至6年監禁的囚犯。

如果委員會認為符合其標準的囚犯應「以其勤奮和良好行為為由」獲准提前釋放,委員會可下令在監督下將其釋放。不過,在做出決定之前,委員會必須考慮署長的建議,而且署長的建議在決策過程中會得到充分重視。

如果署長得知委員會沒有對囚犯下達監管令,他可以根據第 69 條行使減刑的權力。換言之,《監獄規則》仍然允許在沒有監管令的情況下減刑。

《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第 524章 )於1997年制定。該條例規定,在香港被判無限期或長期監禁刑罰(刑期為10年或以上)的囚犯,其刑期經監獄長轉介後,由長期監禁覆核委員會覆核。委員會在決定釋放囚犯是否適當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囚犯是否改過自新、已服刑期是否符合司法公正及保障公眾的利益等。

3月 19 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SNSO)在立法會以全體 89 票贊成三讀通過。在該條例中,對於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囚犯,署長和兩個覆核委員會提前釋放囚犯的權力受到了限制。署長只有在「信納提早釋放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對此類囚犯給予減刑,而只有在同樣信納的情況下,署長才能將此類案件轉介覆核委員會。如果他決定不批准減刑或不將囚犯的案件轉介這兩個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個,他必須每年對其決定進行覆核。

這些限制的理由是,過去曾發生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的囚犯在提早獲釋後潛逃或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因此必須加以防範。無論囚犯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頒布之前還是之後被定罪,限制措施都將適用,這是一項合理的預防措施。

有了這一先例,我們也可以考慮對其他同樣被判定犯有嚴重罪行的罪犯引入法定的提前釋放限制。例如,如果一名強姦犯、兒童性騷擾者或搶劫犯被認為仍然對公眾構成威脅,那麼無論他在監禁期間表現多麼良好,他也不應該有資格獲得提前釋放。這樣的囚犯可能只是在等待時機,很容易就會原形畢露。 

儘管一些觀察家批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提前釋放的限制,但其他地方也有先例。例如,根據英國的《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Terrorist Offenders (Restriction of Early Release) Act 2020)),就收緊了被判定犯恐怖主義罪行的囚犯的釋放門檻。現在,當局只有在信納不再需要為了保護公眾而監禁某囚犯,才能批准提前釋放該囚犯,這對香港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先例。

英國外相卡梅倫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最高調的批評者之一,他甚至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重新考慮」整個23 條方案,聲稱這會「對香港人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他真的相信這一點,那麼他對其他地區的事態發展卻無動於衷,這就非同尋常了。

2月5日,尚未和香港一樣適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新加坡,頒布了一項法律,允許當局無限期拘留「危險罪犯」,即使他們已經服滿刑期。該法適用於21歲以上、被認為獲釋後有犯罪風險的罪犯。現在,囚犯不再像香港那樣在刑滿後自動獲釋,而是面臨無限期拘留,直到內政部長決定他們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

雖然預防性拘留在英國是不受歡迎的,因為在英國,以這種方式被拘留的囚犯可以透過人身保護令向法院尋求釋放,但令人費解的是,卡梅倫對此卻沒有任何評價。

雖然英國曾經殖民統治新加坡,但卡梅倫顯然不想說任何可能冒犯新加坡的話。與此相反,他總是樂此不疲地教訓香港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希望以此來抨擊中國。沒有人會被他的雙重標準所迷惑。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包含了早該進行的改革,香港的保護網也得到了加強。雖然沒有人希望囚犯被關押的時間超過絕對必要的限度,但必須對可能濫用提前釋放的人加以限制。正如英國2023年頒布嚴厲的《國家安全法》時所承認,如果要確保國家安全,有時就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因此,應該從這個語境下,來看待對國家安全囚犯施加提前釋放的新限制。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