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島日報》得悉,聲稱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工作上「不咬弦」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去年底辭任後,向司法機構申請出任原訟庭法官,卻遭拒絕「坐正」。梁卓然決定私人執業,消息指,大律師公會已批准梁卓然在為期三個月「跟師傅」後便可正式執業。而擅長打刑事案的梁卓然,卻選擇專接辦民事訴訟案的Temple Chambers當「徒弟」,將跟隨師傅學習民事案件,之後他很大機會加盟Liberty Chambers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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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Temple Chamber共有七十一名成員,包括有二十七名資深及御用大律師,另有四十四名大律師,當中有兩位為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和袁國強,亦有行會成員湯家驊,至於Chambers 「阿頭」是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可說是人才輩出。司法機構在過去多年來都喜歡招攬Temple Chambers的資深大狀出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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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在今年五月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前,她於去年中亦向部門休假三個月,以便加入Temple Chambers跟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學師」,然後在去年九月成為大律師資格,由於她工作表現獲得業界認同,再成功取得「資深」的銜頭。

位於金鐘海富中心第一座的 Liberty Chambers 共有二十六名來自不同範疇的獨立大律師,「阿頭」為資深大律師夏偉志 ( Graham Harris ),近年夏偉志資深大狀在「八‧一八」流水集會案中,代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前主席何俊仁抗辯及求情。而在前年「十‧一」集結案,也代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進行求情。

司法機構於上月初發出一份內部通告,表示「劈砲」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原定於本月四日獲委任為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一職被取消。通告未有交代詳細理由,僅指出早前司法機構決定梁卓然出任「暫委法官」為期六個月,至明年三月底已遭撤回,有關決定是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拍板。司法機構回覆查詢表示, 「司法機構不評論個別司法任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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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貫傳統過去歷任的刑事檢控專員在退任後,包括已故的阮雲道,另有麥偉德,薛偉成,楊家雄等,均在卸任後獲司法機構委任為高院原訟庭法官,可算是一種「升官之門」。梁卓然一直希望加入司法機構「做官」,早年嘗試申請區域法院法官,卻未能榜上有名,早前梁卓然清大假和渡過「冷河期」後,原定於下月四日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院原訟庭「暫委法官」半年,作為「試工」,但最終告吹。

梁卓然於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傍晚向同袍發出電郵透露離職一事。梁在電郵中直言不諱地表明自己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工作上意見不合,一直未能解決,這個情況不利於刑事檢控科的順暢運作,亦非他作為已服務部門 二十五年及身為刑事檢控科部門主管所樂見的,故決定請辭。梁卓然在內部電郵亦強調,對於國安法的案件,他沒有被要求提供協助及參與。

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獲大律師公會批准,「跟師傅」三個月後便可正式執業。

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獲大律師公會批准,「跟師傅」三個月後便可正式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