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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4項藐視法庭 許智峯:無任何愧疚

政事

被控4項藐視法庭 許智峯:無任何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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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4項藐視法庭 許智峯:無任何愧疚

2021年10月23日 13:17 最後更新:13:19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現正流亡澳洲。他今日表示,昨天收到香港警方電郵,指律政司對其作出4項刑事藐視法庭的指控,邀請2022年1月到高等法院應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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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昨天收到香港警方的電郵,指律政司對他作出4項刑事藐視法庭的指控,邀請他於2022年1月31日到高等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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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項指控中,3宗牽涉他於離港前的案件,共9條控罪,涉及違反保釋條件及缺席法庭聆訊。至於另一宗指控,則涉及提供錯誤或誤導資訊,讓警方認為他會在出訪丹麥後回到香港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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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續指,「藐視香港的不義的法庭」,是他對香港法庭及整個司法體系所持的態度,又指「對於藐視不義的法庭,我只有控訴,無任何愧疚。」

許智峯指,自己沒有任何愧疚。資料圖片

許智峯指,自己沒有任何愧疚。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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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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