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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涉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自辯稱涉案文章籲個人方式悼念六四

政事

鄒幸彤涉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自辯稱涉案文章籲個人方式悼念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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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涉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自辯稱涉案文章籲個人方式悼念六四

2021年10月25日 14:36 最後更新:14:51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今年在網上發布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續審,鄒自辯時強調,支聯會早已表明不會舉辦今年六四集會,解釋其涉案文章所指的「堅守陣地」,只是希望即使集會被禁、維園被封,市民仍能以個人方式悼念六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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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自辯指,支聯會今年宣布不再舉辦維園集會,故她透過Facebook發表涉案第一篇文章,呼籲公眾以個人行動延續及擴散燭光,同時不斷撰寫文章、接受傳媒訪問及擺街站,呼籲市民六四當晚8時不論身在何處,都燃點起燭光悼念六四,望公眾勿讓白色恐佈癱瘓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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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支聯會自去年起沿用上述活動模式,且主辦方有責任確保公眾能以較安全的方式參與,才可動員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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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涉案刊於一報章,鄒表示由於集會被禁止,支聯會更加有責任向公眾解說燭光的意義,她擔心現在不說,將來更加沒有機會,所以才會撰寫該篇文章,未料局方把它當作文字獄。鄒又指如果政權認為僅僅以兩篇文章便可以煽惑他人,實在是太抬舉她,同時低估了香港人。六四當晚公眾於多區亮起燭光,足證悼念活動不需要召集在哪處舉行,以及港人的堅持。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資料圖片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資料圖片

鄒在控方大律師黃錦卿盤問下,指支聯會早已表明今年不會舉辦六四,強調支聯會根本沒有舉辦一個所謂「非法集會」。而她撰寫的文章,僅指出當時集會被禁的情況,並呼籲公眾用可以做的行動悼念六四,至於市民的實際行動,她無法代言。被問到她於文章中提到「堅守陣地」的意思,鄒解釋是希望呼籲公眾堅守悼念六四此事,即使維園被封、集會被禁,市民仍可以靠個人行動參與。

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36歲被告鄒幸彤,被控於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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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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