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陳朗昇:查冊無提供新聞採訪目的 或置記者於危險

社會事

陳朗昇:查冊無提供新聞採訪目的 或置記者於危險
社會事

社會事

陳朗昇:查冊無提供新聞採訪目的 或置記者於危險

2021年10月26日 10:43 最後更新:11:10

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下月起收緊查閱土地紀錄及公司註冊安排,查冊人必須提供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記協主席陳朗昇指新做法或會將記者置於危險位置。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陳朗昇在電台節目上表示,以往的查冊要求較寬鬆,只需提供姓名,而新做法則更容易讓當局偵查查冊人的身分。他又指,在查冊時未有提供新聞採訪為目的的選項,記者若要查冊,只能選擇土地買賣或商業用途,或會被指涉及失實聲明或虛假文書,擔心新做法會將記者置於危險位置。

陳朗昇。

陳朗昇。

他亦指,新做法對記者工作的影響甚大,並提到在港台《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的案件後,業界擔心在進行有關報道時需負上法律責任。他希望當局說明在私隱條例下,記者的工作是否獲豁免,並指記協目前暫未有機會與當局討論相關問題。

陳朗昇。

陳朗昇。

土地註冊處公布,為「加強保障載於土地紀錄和業主立案法團紀錄的個人資料私隱」,將於下月1日就查閱土地紀錄及法團紀錄實施新安排,要求經網上及親身查冊者需提供身分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公司註冊處亦公布,下月1日起查冊人士須在查冊前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其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繼續按現行安排作出其查冊目的的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明的用途。

陳朗昇表示,新做法或會將記者置於危險位置。資料圖片

陳朗昇表示,新做法或會將記者置於危險位置。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陳朗昇罪成被判囚 新聞聯:彰顯法律公義

2023年09月27日 23:46 最後更新:23:54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指記協主席陳朗昇被判囚,反映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

記協主席陳朗昇。資料圖片

記協主席陳朗昇。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於9月25日裁定,香港記協主席陳朗昇「阻礙公職人員」罪成,判囚5日。裁判官在判決中批評陳朗昇肆無忌憚,毫無悔意,強調判刑是要反映當時「公眾守規、守秩序的可貴」。 

記協主席陳朗昇。資料圖片

記協主席陳朗昇。資料圖片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發表聲明,認為裁判官的判決法理清晰,彰顯了法律公義,再次向社會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沒有不守法的「新聞自由」,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真正的專業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採訪報導工作的過程中,必須首先履行公民的守法義務,任何試圖挑釁公務人員執法的行爲,都要面臨法律的懲處。 

聲明稱,香港記協和部分外國媒體,仍然罔顧事實,企圖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亂港之心昭然若揭。 在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新聞工作者應強化社會責任,彰顯媒體應有的擔當,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更好地維護港人根本利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