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於前年9月在沙田一條行人隧道內,以噴漆噴上「香港人加油」等字句塗鴉牆壁及張貼海報被捕,20歲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應辯方要求,再為被告索取一份感化官報告,押後判刑至下月30日。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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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今呈上兩份報告,指報告不建議被告接受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報告稱被告10月8日的驗尿測試對毒品呈陽性,與感化官對質下承認有吸毒問題,但事後被告已尋求專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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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官看畢報告問被告是否拒絕輔導,辯方解釋被告見完感化官態度有變,會面後已主動向善導會尋求輔導,而被告年輕且無案底,望法庭給予他最後一次機會。溫官准為被告再取一份感化官報告,並押後判刑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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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戴志立(20歲,學生)及楊康祺(19歲,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9月24日在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內,使用噴漆噴字及張貼海報,損中壞屬於路政署的牆壁及地面。同案次被告楊康祺較早前認罪,被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路政署賠償1000元清潔費。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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