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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工作涉「秘撈」 郵差遭廉署拘捕

星島日報

在家工作涉「秘撈」 郵差遭廉署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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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工作涉「秘撈」 郵差遭廉署拘捕

2021年10月29日 03:00 最後更新:04:01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秘撈」前郵差,控告他涉嫌欺騙香港郵政,於便箋上訛稱自己沒有擔任外間工作,並於疫情在家工作期間缺勤,而欺詐香港郵政薪金共逾一千二百元。他現獲准保釋,今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許紹基(三十歲),被控四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三)條;以及兩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
  姓許被告於二〇一七年二月初加入香港郵政任職郵差,獲派駐香港仔派遞局。他入職香港郵政前,在一家健身集團任職會所主任。許入職不久,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向香港郵政申請在該健身集團從事外間工作,同年三月底香港郵政拒絕其申請。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及六月四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兩份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便箋,指他加入香港郵政後從無擔任任何外間工作,而他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政府。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及三十一日,沒有向香港郵政報告他於該兩日缺勤,並意圖欺騙而誘使香港郵政向他發放薪金共逾一千二百元,而導致他獲得利益及政府蒙受不利。
  香港郵政因應新冠疫情,於二〇二〇年一月至八月期間間歇性實施在家工作安排。所有郵差均須在家候命,不得在辦公時間內辦理個人事務或擔任外間工作,但被告涉嫌於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及三十一日,於辦公時間內到該健身集團工作。廉署早前接獲香港郵政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該部門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當人員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前日落案起訴該名前郵差,他獲准保釋候審,今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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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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