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修例風波智障清潔工涉非法集結續還柙 官押後處理

政事

修例風波智障清潔工涉非法集結續還柙 官押後處理
政事

政事

修例風波智障清潔工涉非法集結續還柙 官押後處理

2021年10月29日 18:16 最後更新:18:17

前年10月旺角示威,輕度智障清潔工人在旺角警署外參與非法集結。經控辯雙方專家作供,裁判官劉淑嫻裁定被告不適合答辯,而控方仍就案件舉證,今劉官在觀塘法院裁定被告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的案情成立,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案情不成立。劉官下令索取社會福利調查、精神病醫生一系列報告,被告還柙至下月12日決定判處方式。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就非法集結案情,劉官指錄像片段顯示,案發當時,李啟發(32歲)與早前認罪的陳立凱,案發時時有3人,或多於3人在一起,李和陳以雷射光照射警署,其他人士在現場徘徊和逗留,變相是鼓勵行為。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他們作威嚇性及侮辱性行為,破壞社會安寧,故顯示他們的犯罪意圖。他亦接受作供警員為誠實可靠之證人,故裁定非法集結的案情為事實。至於管有攻擊性武器,現場片段顯示現場有藍、綠色鐳射光束照射警署,但也有照射警處露台等位置,雖然女警感到傷痛楚不可以肯定他傷害案中女警,故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案情不成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李啟發於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並於身處非法集結時各使用口罩、頭罩及圍巾;以及於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

被告李啟發。 資料圖片

被告李啟發。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