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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是否屬族內歧視有清晰標準 不擔心被指「以言入罪」

社會事

朱敏健:是否屬族內歧視有清晰標準 不擔心被指「以言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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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是否屬族內歧視有清晰標準 不擔心被指「以言入罪」

2021年10月31日 10:43 最後更新:10:43

平機會建議立法禁止族內歧視。主席朱敏健表示,有清晰標準介定是否屬於違例,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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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健接受電視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條例是雙向,既禁止港人歧視內地人,同時亦禁止內地人歧視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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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有清晰標準介定是否屬於違例,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他續指,普通法的定罪元素包括行為及思想,包括動機與有否意識作出行動,若說出的言語帶有歧視性、有騷擾性及中傷性,其行動已符合定罪元素,但指若不能證明思想元素,則不會入罪。他亦指,建議賦予平機會在沒有受屈人的情況下,仍可展開調查的權力。

朱敏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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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平機會已完成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初步報告。他則指,目前正內部傳閱報告及研究文稿,在獲得共識後會諮詢持分者團體,但會否再進行公眾諮詢則仍未決定。他亦相信在其任期完結前,向政府提交建議的機會不大,但認為只要制定好具體程序及與持份者展開討論,即使有人事變動,亦不影響平機會的工作。

朱敏健表示,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資料圖片

朱敏健表示,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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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餅店女店員告公司無理解僱索償 雙方和解餅店賠8.8萬元

2023年12月27日 14:44 最後更新:16:04

24歲餅店女店員早前入稟法院控告公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期後雙方和解,餅店向店員賠償88000元。

該名女店員疑因工作長期站立及搬重物,扭傷背部及患上急性下腰痛,向僱主請6天病假後,疑遭到上司歧視及無理解僱,包括疑遭要求在寒冬中到街上派上一整天傳單、及指她想的話可以即時離職。

平機會。 資料圖片

平機會。 資料圖片

女店員早前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前僱主、董事及直屬上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案件在區域法院召開管理會議,平機會代表透露雙方已達成庭外和解,前僱主願意在21日內向事主賠償88000元,平機會將稍後向法庭存檔傳票。

申索人李思穎,答辯人為冠僑飲食管理有關公司、譚啟榮及盧劍龍,法官高勁修對雙方達成和解表示欣賞,指節省了法庭及各方的時間與資源。

入稟狀指,據申索人早前於入禀狀指,冠僑旗下經營兩間餅店,包括「北海道牛乳蛋糕」,申索人自2021年4月1日起轉為全職,由於工作表現令人滿意,獲得加薪,去年1月22日在搬運紙箱時扭傷背部及患上急性下腰痛,透過手機通訊應用程式向直屬上司盧劍龍傳送醫生紙及請三天病假,獲回覆指公司會扣她三天薪金及福利。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申索人其後再次求醫及放三天病假,醫生認為她的殘疾可能是長期站立和搬重物所致,並向公司表示打算提出工傷補償申索,但盧劍龍質疑醫生看法,又指所有員工上班都須長期站立,沒有見過申索人搬重物。

之後申索人被要求處理一些受傷前不是她日常職務的工作,包括搬烤盤和操作手動式摺臂帳篷,及後在搬運紙箱時再次扭傷背部,須請假五天。復工後, 被指示整天派傳單,由於長時間於寒冷天氣在街上站立,申索人出現噁心、頭痛及其他感冒症狀,通知上司翌日請病假,對方則回以冷笑的表情符號,並指會繼續要求她派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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